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半岛网闻 > 正文

高新区开建人才特区 政府资金扶持并解决住房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1-09-15 07:45:04

高新区中央智力岛

企业加速器

    青岛新闻网9月15日讯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近日,市委、市政府确定,在青岛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设立“人才特区”,并出台了支持“人才特区”建设的实施《办法》,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带技术、项目、资金、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到“人才特区”创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这标志着青岛“人才特区”建设正式全面启动。

    围绕高端产业建设“人才特区”

    为大力发展蓝色经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人才特区”坚持高端产业聚集与高端人才聚集相结合,围绕电子信息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业、生物与医药业、现代服务业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办法》规定,经高资质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估,三类高层次人才可认定为“特区创业人才”,享受“人才特区”相关政策。包括:在国际上某一学科或者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曾担任过海内外著名跨国企业或者知名科研机构高级职务的工程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专家、具有相当资历和知名度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含外籍专家)来“人才特区”创新创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并且其科研或者技术成果属国际(内)先进水平,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国家级杰出人才,来“人才特区”进行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的;带技术、项目、资金和引进的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省部级专家学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或者境外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领军型人才,来“人才特区”创办、合办高新技术领域企业(项目)或者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

    同时,“特区创业项目”的基本要求为符合入驻“人才特区”的基本条件;创业出资(包括社会化风险投资资金)不低于政府的创业扶持资金,并且政府给予的创业扶持资金和风险投资资金需全部用于企业科研、经营等相关活动;由“特区创业人才”担任“特区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并且每年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特区创业项目”经评审分为特一类、一类、二类、三类。特一类创业项目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领青岛产业发展、有效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一类创业项目为科研或者技术成果属国际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开发潜力较大,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二类创业项目为科研或者技术成果属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市场开发前景广阔,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三类创业项目为科研或者技术成果属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引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领军型人才,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生产成效显著或者能够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重点配套服务。

-

相关链接

上一篇:青岛公积金建保障房 申请审核不超过75天(图)
下一篇:老字号环球原大楼烂尾三年 惨淡经营频临倒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