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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股长携近亿公款外逃 57名责任人受处理

来源:新华网-- 2011-08-02 11:31:47 字号:TT

2月16日,网络上刊登出江西鄱阳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贪污公款的帖子。新华社记者周密摄

  江西鄱阳县“2 .11”案件57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欧阳长青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新华网南昌8月2日电(记者 李兴文)江西省纪委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披露,日前,江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江西省委同意,决定追究鄱阳县“2·11”案件57名相关人员的责任,37人受到纪律处分,其中原鄱阳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原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曹绍洲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人受到问责处理。

  今年2月11日,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李华波等侵呑财政资金9000余万元后逃往境外。2月17日,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以《网曝“鄱阳县财政亿元巨款被吞”情况基本属实鄱阳县已成立专案组调查》为题,对这一事件率先进行了报道。案发后,江西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查办鄱阳县“2·11”案件调查组,彻查与此案有关的人和事。

  据江西省纪委披露,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社主任徐德堂、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副股长兼会计张庆华等人相互勾结,采取伪造公章、私开转账支票、虚假支出工程款等方式,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存放在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资金9400万元,资金提现或转账后,被李华波、徐德堂、张庆华等人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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