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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我市普惠性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来源:青岛新闻网数字报 2010-12-27 15:15:19

  “没想到能赶上投养老险,我选择投最高档,每月能领到733元养老金!”四方区上四方社区82岁的万瑞兰老人高兴地来到居委会进行投保登记。

  今年3月我市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市六个试点区市共参保83.5万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7.1亿元,为25.6万人发放养老待遇3.1亿元。“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城镇无保老人和农村居民都有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保障,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基本实现了城乡无缝全覆盖。”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十一五”以来,我市坚持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民生工作重点,到目前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增加到 168.1万人,增长49.8%。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到321万人,增幅为64.2%。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的 “安全网”,在“十一五”期间,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城镇居民医保覆盖“无缝隙”

  今年76岁的陈玉霞老人,上世纪80年代随家人来到青岛。由于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加上体弱多病,老人看病就医一年下来的费用可不少。

  2007年,青岛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陈老太在这个医保的“避风港”里,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

  “家里儿女都工作了,但收入不算太高。以前每年自己犯病后,很怕上医院。那时感觉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一个医疗保险,解决自己的看病问题”。陈老太的心愿终于在2007年7月份得以实现。

  “医疗保险是一项民心工程,牵涉每一位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得民心、顺民意、谋民利,才能得到广大参保职工的认同和支持。 ”谈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

  我市2007年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启动了七区居民医保工作,将七区51.8万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少年儿童、大中专学生以及非从业人员纳入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效解决了七区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难题。在此基础上,2008年,我市又将居民医保制度向五个县级市延伸,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无缝隙”覆盖。

  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五”期间,市内七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补助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三类人员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各支付段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经过五次调整,我市七区城镇职工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由3.4万元提高到15.3万元,连同大额医疗补助制度的保障标准,参保职工每个医疗年度最高报销额度可达到35.3万元。

  据了解,在此基础上,到2011年,我市要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市级统筹和新农合全市补偿方案的统一。居住在青岛市郊的工人可选择青岛的定点医疗机构。而全市在推广、完善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需要异地报销的市民报销医药费就不用自己回原医保所在地报销了。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正在按照国家、省部署,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全覆盖”

  “今年每月退休工资比去年涨了之后,我跟老伴加起来涨了300多块钱。 ”今年75岁的退休职工庞兆禄开心地告诉记者。

  家住北仲二路21号的庞兆禄,1952年参加工作的他于1996年退休。他告诉记者,他跟老伴都是企业退休职工,俩人的月收入加起来有3500多元钱,如果不得病,日子过得还算不错,要是得病就有点紧张了。

  “最近几年是养老金涨得最快的时候,每年平均能涨100多块钱,今年是涨得最多的一年,我的退休工资每个月涨了200多,老伴的涨了150多块钱,加起来这些钱正好够我买药的钱了。 ”庞兆禄告诉记者,因为自己的腿有病,每个月需要多花300-400元钱买药,这本来对于他们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由于养老金涨了,这样对生活质量的影响也不大。

  截至2010年9月底,全市共有企业退休人员40多万人。从2006年开始,我市连续六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每年上调的幅度都在10%左右。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上涨到了1561元,相比2004年翻了一番。”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五年来,我市一项项惠及百姓的养老保险政策陆续出台,带来了养老保险机制的逐步完善,使“老而无忧,老有所养”这一美好愿景得以实现。

  去年,我市出台“前补后延”参保新政策,将参保范围扩大到缴费年限不足人员。对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延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至65周岁,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这个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缴费年限不足人员的参保缴费问题,全市的社会保险参保政策进一步完善。

  “按照统筹城乡的思路,将城镇无保障居民和农村居民‘合二为一’,制定了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国家新农保政策扩大到了城镇未参保居民。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城镇无保老人和农村居民都有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保障,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基本实现了城乡无缝全覆盖。

  截至今年10月份,我市六个试点区市共参保83.5万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7.1亿元,为25.6万人发放养老待遇3.1亿元。

  失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

  在失业保险方面,至“十一五”末,我市实现了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中,参保企业达到5.9万户,参保职工突破148万人;累计征收失业保险费26.8亿元,累计为25.3万名失业人员和1.01万名协保人员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1.02亿元,期末累计结余15.8亿元。累计新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1.8万人,累计实现就业76.7万人,期末结存登记失业人员6.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继续保持了就业形势的稳定。

  “十一五”期间,我市四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七区失业金标准由2006年的278元提高到2010年的510元,增加232元,提高83.5%;五市由255元提高到450元,增加195元,提高76.5%。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发放上限调整为24个月,累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6088万元。完善并继续实行失业保险金续领政策,为5208名距法定退休不足2年失业人员落实续领政策,做到一人不漏,一分不欠,失业人员各项待遇得到落实。

  “‘十一五’期间,我市注重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预防失业功能,率先在我省建立实施了失业保险监测制度、失业预警制度,及时掌握全市失业态势。整体就业形势连续多年保持‘新增就业大于新增失业、就业增速大于失业增速’的良好态势,‘十一五’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征缴工伤保险基金85787万元,共为2.5万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3315万元。生育保险人均待遇增加到12680元,较2006年增幅达34%。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近年来,市人社局通过“青岛市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征缴社会保险费,为参保单位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并有效地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征缴社保基金模式,实现社保财务部门‘管钱不摸钱、收钱不见钱’,从源头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进一步简化社保缴费流程,为缴费单位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服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贾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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