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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业办兑现承诺再答网友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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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19 16:15:30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24】厉兵 长沙小区君安物业 请物业办关注一下长沙小区君安物业

你好:你可以把长沙小区的具体情况向我们反映一下,我们的工作电话是85061074。

 

【贴号:25】 gcms 主持人,王主任你们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物业的财务问题 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所花费的钱,和具体的日常工作计划是否应该公开给业主,业主监督履行义务

你好:你提的问题很好,也是许多业主想知道的问题。根据省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约定。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物业服务的各项资金的收支建立台账,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

 

贴号:26】留言板 缓解矛盾的桥梁

尊敬的市物业办领导:这个交流举措很好。由于多年来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致使百姓在安居乐业方面出现了许多今古奇观的怪现象!比如,保护安全的保安首先偷盗,打人,破坏等,这不能不引起各方面的关注。今有几点请给予指点:

【1】规定小区车位不能只售不租,但开发商愣是把车位卖到十六万,就是不租。物业办怎么执法?

【2】国家保护动物大法即将下来,若不然还可定罪呢。绝对不让饲养宠物是错误的,而应自觉遵守公德。

【3】公民购买的住宅是私有财产,除了国家法定条件外,不能限制太多,如不能半夜洗澡等,不能让业主感觉好像进了监狱一样吧。安全.安静.方便.放心.和谐.卫生.服务.礼貌等才是品论小区好坏的标准 ,而并非指标。

【4】明确物业的职责是按规定热情服务,而不是穿上制服就是管理干部。你是在挣业主的钱,怎么本末倒置呢。首先应该是感情沟通才能服好务。

你好:你提的第一个问题省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商违法统一由执法部门来处罚。后面几个问题都应该在业主管理规约中明确规定,全体业主都应当遵守。

 

【贴号:27】《回来我的爱》 水费加价对否

物业公司收取水费时,加收16%,对否?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

你好:你对省条例非常熟悉,不知物业公司收取水费加收的16%是否是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你可以把具体情况投诉到85061074,以便我们解决问题。

 

【贴号:29】留言板 物业管理

请问物业是管啥的:老百姓购房后就被开发商卖给了物业:房款全部交齐却不能拿到钥匙,房啥样也不得见;收房要先签物业管理合同,不管住与不住先交上三个月的什么物业管理费,几百块的装修保证金,几百块垃圾处理费等。请问主任:凡此种种有规定吗?有收费标准吗?有违规惩罚吗?向谁举报啊!!!我们深感:被开发商会同物业公司绑架了啊?谁人来主持公道啊???

你好:按照省条例的第47、48、49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业主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和实施期限;

(二)允许施工的时间;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六)装修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不得拒绝和阻碍。

由此看出收费不违规,只是标准应由双方协定。

 

【贴号:30】留言板 关于供暖!!!

物业有权利关闭小区供热的阀门吗?我们小区的物业就以设备损坏为由,没有提前给我供暖!!!天气正在降温,他们这么不作为,真是太不应该了!!!

你好:你提的问题在很多二次转供热的小区都存在,当年的供热设备现在出现老化、损坏情况,由于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无法维修,供热公司不接收,现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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