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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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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09-11-18 16:25:5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长万钢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上午好。今天,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召开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会议,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接下来万钢部长还将就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重要作用、稳定支持和工作要求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代表财政部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财政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胡锦涛总书

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科技事业发展,特别是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以来,中央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积极采取措施,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一是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将科技投入作为中央财政预算保障的重点,使中央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增幅明显高于中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充分体现了法定增长的要求。二是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2006年,财政部与科技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报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从完善统筹协调和决策机制、优化投入结构、创新支持方式、健全科研项目立项及预算评审评估、强化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科技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特别是进一步优化了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在继续加大对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支持力度的同时,加大了对科研机构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财政科技投入体系,初步解决了长期以来竞争陛项目经费比例过大,稳定支持不足等问题。同时,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等方面,也出台了许多新的举措,有力地促进了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目前,对作为国家科研基地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保障尚显不足,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建设和更新经费、运行经费渠道不畅、保障不足;稳定支持的科研经费没有来源,研究经费主要靠竞争性科研项目等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在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加大对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

    第一,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措施。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研究的核心力量,是代表国家学术水平和科研装备水平、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科学研究基地。因此,中央财政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力度,对于促进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发展、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是落实《规划纲要》要求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科技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规划纲要》对2006至2020年科学技术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和规划,确立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提出了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任务。重点实验室是承担《规划纲要》重要战略任务的骨干研究基地,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其运行和管理的整体水平”。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面临重要的机遇,进入了关键发展时期。中央财政针对重点实验室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加大对重点实验室持续稳定的支持力度,有利于解决制约重点实验室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重点实验室有序运行和良好发展,顺利完成《规划纲要》部署的战略任务,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是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体现。按照公共财政的职能,财政科技投入主要应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支持重点实验室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建立符合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律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符合公共财政的投入方向,是公共财政支持自主创新、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具体体现。

    二、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主要内容

    第,突出投入重点,稳定长效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主要从三方面对重点实验室进行支持:一是设立开放运行费,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日常运行维护和对外开放共享。二是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自主安排固定人员和团队开展符合重点实验室定位的研究工作,以及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等。三是科研仪器设备费,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进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更新改造和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专用仪器设备的试制等。通过对上述三方面的支持,加强对重点实验室的稳定长效支持,保障重点实验室的顺利运行,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创新支持方式,理顺经费渠道。专项经费对重点实验室的支持,既要考虑持续稳定,也要适度引入竞争择优机制,激发重点实验室活力,促进其良好发展。我部与科技部决定,采取分档支持的方式。分档安排经费的基础是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进行定期绩效考评的结果,对能很好地完成国家科技战略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重点实验室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反之将减少支持经费。通过创新支持方式,既可以保证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正常运行,又有利于调动其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为国家做贡献的积极性。

    在经费管理渠道上,考虑到目前对重点实验室支持渠道较多,除原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补助专项经费外,各部门还各自安排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包括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修购专项、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等,但各项经费在支持重点实验室建设上缺乏统一的原则、标准和管理程序。今后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在正式评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之前,仍然通过原有渠道加以培育和支持,包括建设期所涉及的基本建设费和设备购置费等。在正式挂牌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后,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按照统一的原则、标准进行支持和管理;但人员工资仍按现有渠道,由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解决,从而理顺经费渠道,分清职责,完善管理机制。

    第三,科学精细管理,注重绩效考评。目前科技部、财政部已联合下发《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字[2008]80号),明确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分档支持,并暂定了每个重点实验室所属档次和各档次支持标准,也提出了一些规范管理的要求。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财政部将会同科技部制定重点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以及经费使用和管理。同时科技部、财政部还将制定专门的重点实验室考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对重点实验室的绩效考评,探索符合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律的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

    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希望

    财政部即将下达2007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为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对今后工作再提几点希望:

    第一,高度重视,履行职责。希望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能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工作,严格按照即将出台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经费管理办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共同推动重点实验室工作的顺开展。同时,希望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经费渠道,确保按照各自职责,负担相应经费,继续负担重点实验室人员工资等,继续加强对部门开放实验室的支持。

    第二,创新管理,提高效益。中央财政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力度,重点实验室获得的经费量有较大增长,同时,必须大幅提升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探索符合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管理理念和方式,规范和加强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加强监督,注重绩效。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项经费内部管理机制,将专项经费纳入依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实验室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同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注重绩效考评,按照财政部关于绩效考评的有关规定,逐步开展或组织第三方开展重点实验室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最后,预祝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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