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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中择校费最高不超1万8 举报电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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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01 18:19:45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刚刚公布的《山东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目录》,对我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及高校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规范。我省要求,除此次公布的收费项目之外,学校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市、县(市、区)及学校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其中最为社会关注的公办高中择校费上限为每生三年18000元。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2009年规

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对全省现行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的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布。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市、县(市、区)及学校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要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任何单位、部门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调、挤占、挪用学校收费收入。

    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教育收费举报电话:0531-81916654。(记者 张 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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