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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婚房一月涨四万 房主忙毁约买主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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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15 11:35:45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9月14日讯 准新人通过房屋中介预定了一套婚房,可一个月后房屋价格因上涨过快,原来预定的房子市场价格已上涨了4万,房屋中介想卖高价因而拒绝卖房且未给两位准新人2000元违约金。14日,合同违约的房屋中介被李沧工商部门勒令退还两位消费者违约金。而工商部门表示,房价上涨过快已让房屋交易违约成风。

    一直租房居住的市民王先生与女友打算在购置一套婚房并在今年内完婚。在看了多套房源后,两

人最终都看好了金水路附近的一套83平米,售价38万元的二手房。“房屋中介告诉我们,这套房子还有一个月的租期,一个月后就可以腾房了”,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通过房屋中介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约定房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腾房,如果双方中一方违约,将向另一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可是一个月过去了,王先生却通过中介了解到,因为周边房价的上涨,这套83平米的房子,每平米已涨了500元,总价上涨至42万元,房主已不愿再继续履行合同,让王先生再找其他的房源。王先生说,他和女友已无力按照新价格购买房屋,便打算找中介要回合同中约定的2000元违约金,可是王先生与中介多次联系后,中介却以联系不到房主为由一直没有把违约金付给王先生,于是王先生来到了辖区工商所投诉。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房主早已将房屋合同违约金交给中介,只是中介不愿交付给付先生。随后,工商部门现场勒令该中介立刻交还王先生2000元合同违约金。工商人员告诉记者,随着目前房屋价格上涨过快,上涨后的房价与原房价之间的差额已远远高于房主违约成本,因此目前房屋违约情况时有发生。(记者 张榕博 通讯员 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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