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专题> 综合类 > 正文

09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1
青岛新闻网 2009-07-21 17:30:4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关于开展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2007]颁布)和《关于开展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青统字[2009]22号)精神,结合李沧区实际,现将2009年我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所需

材料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底,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具备规定学历免考一门的人员,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免于考试的申请人员,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根据统计在地管理的原则,报名考试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所在办事处或区统计局报名。

    以上材料复印件用A4纸反正面复印。

    各办事处要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具备学历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材料、所有报名人员征订教材数报区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每套56元整)。

    二、考试时间及考次

    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省统计局统一阅卷。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2009年9月20日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2009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次统一设为“200901”。

    三、试卷管理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属于国家机密,按保密规定,必须派专人专车取送试卷。试卷保管、收发必须符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中的规定,严格程序,专人负责,确保试卷安全。

    四、试卷封装

    考试开始后由监考老师在考生登记表上填写好考试科目、区(市)、考场号。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生登记表”签名处签名,未参加考试者由监考老师在备注栏中注明“缺考”或者“免考”。

    考试结束后,试卷按照考生登记表的顺序依次装订,在试卷装订封页、试卷袋上均须注明区(市)、考场号、实考人数,并请考生代表签名确认。

    五、成绩管理

    由省统计局阅卷后,统一下发成绩数据库文件及考试成绩单。

    考生对成绩提出异议者,在成绩下发一个月内,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由各区(市)上报市局统计教育中心,统计教育中心统一到省局进行复查。

    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所属基层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参加考试人员的报名工作。将报名汇总名单上报李沧区统计局(地址:黑龙江中路615号)区政府3号楼640办公室,联系人:杨为福,联系电话:87637262。各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联系人如下: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村街道办事处 87631393 宋海峰虎山街道办事处 87066809 王春梅浮山街道办事处 87899370 袁兆娣永清路街道办事处 84639859 邓海燕振华路街道办事处 84628058 胡伟鹏兴城路街道办事处 84685809 李克勇永安路街道办事处 84635903 党茜兴华路街道办事处 84621912 刘绍梅九水路街道办事处 87602897 赵树亮湘潭路街道办事处 84831058 张淑琴楼山街道办事处 84815291 王雪琴

现有新闻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李沧区“十佳青年”评选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