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独家首发 青岛新闻网2月4日讯 在今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市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纪新芳委员提到,我市住宅小区目前均未建立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导致一些小区、办公楼公共设施和设备达到使用期限后不能按正常程序实施大修、更新、改造。
她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应该建立“专项维修基金”。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按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此款主要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但至今为止,青岛市没有建立此项资金,既没有收费标准,也没有资金管理单位。因此,一旦设备超过使用年限需要更新、改造,政府就要背负这个包袱,再一次投资解决相关问题。纪新芳说:“如果‘专项维修基金’长期不建立,类似问题都由政府来背负的话,决不是一种正常现象。”(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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