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州市现有总人口78万人,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2005年底公布的中国百强县市中胶州名列第33位。
胶州市供电公司是一家拥有总资产8.36亿元的国有中型(一)企业,现有职工375名,农电工545名。胶州电网拥有220千伏变电站2座,主变容量60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站5座,主变容量36.6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22座,主变容量46.955万千伏安;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378.17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1612.75千米。2005年完成供电量13.8681亿千瓦时,售电量13.1142亿千瓦时;全网线损率完成5.44%;供电可靠率综合指标完成99.861%;电压合格率完成97.75%;实现主营业务销售收入72813.9万元,实现利润2017.6万元,主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完成13.966万元/人.年。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宗旨,将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截止2005年底,实现连续安全生产 3581天。山东电力实施“彩虹工程”五年来,我们在省、市公司的领导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电网建设,积极拓展和创新服务模式,突出个性化、人情化服务。 于2005年建立了服务监控中心,该中心将电网实时监控、95598客户服务系统、大客户服务系统、抢修指挥系统、电网地理信息系统、农村配电室故障报警系统、信息群发系统等进行资源整合,是全公司对客户服务的统一指挥平台,它和电网调度中心并列成为我公司两大指挥体系。为全面 推动“实力胶州、人文胶州、效率胶州、和谐胶州”的文明进程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连续17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评为全国供电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国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全国总工会“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知识竞赛最佳组织奖;“国家一流县供电企业”;被省集团公司授予“农电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县供电企业”、 “彩虹工程”先进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青岛市文明委评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示范点”;被青岛市纪委、青岛市监察局评为“青岛市‘示范窗口’”;被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授予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自2000年公司连续获得胶州市重点单位行风评议第一名。2002年首家被胶州市确定为行风免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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