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本市旅游业管理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
2、制订并参与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和推进旅游业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
3、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并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建设;负责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报批工作;参与中外合资合作饭店和其他重点旅游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参与旅游区的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论证;参与省级旅游度假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报批工作;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景区(点)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
4、负责指导组织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和开展以胶南市为主体形象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参与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5、负责景点导游员资格审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纠风工作。
6、负责旅游经营服务定点单位审核工作;负责设立国内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一、二、三星级旅游饭店审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企业的质量复核工作;参与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娱乐和旅游交通运输工作。
7、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8、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的建设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9、抓好胶南琅琊暨徐福研究会的工作,开展学术研讨活动。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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