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如果被执行人抵押给我的房子是他生活居住的房屋,除此之外他没有其他的财产,我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他这套房子吗?
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子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
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问:如果被执行人抵押给我的房子是他生活居住的房屋,除此之外他没有其他的财产,我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他这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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