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众人欢度元旦,庆祝新年之际,在漆黑的出租屋内,年仅19岁的女学生悄然生下一对双胞胎,因无人护理,母子三人死亡。房东上门催要房租时才发现惨剧。更令人气愤的是,如此关键时刻,没人知道女学生的同居男友究竟去了哪里。(1月4日,西部商报)
笔者对这一新闻的第一感受是痛心,第二感受是愤怒,第
三感受是惊讶。无论怎么说,母子三人死亡终究是社会悲剧,笔者深深地为之痛心。笔者愤怒那个19岁大学女生的学校和老师竟然是如此麻木不仁,笔者愤怒那个女生的男友竟然如此的没有人性,在其女友分娩的当口离她而去。这已经超越道德谴责的临界点而是彻头彻尾的犯罪行为。笔者惊讶,我们的女大学生们到底怎么了?我们的教育体制,我们的教育方式在施行人性化管理的过程中到底还缺了些什么?说到底,谁应该为女生生子的死亡悲剧负责?!
2005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它将取代沿用了15年的旧《规定》。新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内容,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大学生可以自由婚恋。由此看出,高校学生在校结婚生子不再是禁忌。应该指出,除了正常的婚姻关系,高校非婚性关系的存在和意外怀孕产子也是不可辩驳的事实。2005年12月18日,重庆某高校发生一起大学宿舍“产子风波”,一大一女生在寝室产下一女婴。欣慰的是,学校不但没有处罚,还请来心理辅导老师,帮助她尽早走出生活的阴影。
虽然两起女生产子的最后结果不同,但笔者以为我们的高校还是难辞其咎。如果说重庆高校的“人性化关怀”不过是亡羊补牢,那已死女生所在学校的麻木不仁则是不可原谅。如果说我们的高校有健全的性健康教育机制,如果由专业老师传授给学生必要的避孕知识,高校女生怀孕事件自会减少。最关键的是如果高校能够告知学生意外怀孕不是什么问题,就能打消女生们怀孕带来的心理恐慌。重庆的那位女生也用不着用衣服遮掩以至在宿舍产子,甘肃的那位女生更不至于送命。更为重要的是,若高校对女生已孕的时候多些宽容和关怀,也能帮助女生们选择是否生育。这许多的“如果”其实就是高校教育中的缺失和漏洞。而由之导致的悲剧自然应当由高校负责。事实证明,没有系统化的性教育机制,单纯靠派送安全套是无法解决大学生普遍存在的性困扰的。至于某些高校或学生自己发起的所谓“处女率”调查更是与健康的性教育南辕北辙。笔者以为,高校性行为并不是什么禁忌,关键是学生自身要有安全健康的性爱观和正确的避孕措施;意外怀孕也不是什么丑事,关键是学校与怀孕学生之间建立真诚的信任关系,以帮助学生妥善处理孕后难题。
从这起19岁大学女生母子三人惨死的事件分析,大学生在外租房同样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如果这位女生住在学校宿舍,就不会发生后来的惨剧。据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对极少数确有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要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并要承诺加强人生和财产的自我保护,确保安全。这位女生所在的学校是不是认真执行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了呢?值得思索!
那位不负责任的男友相信在警方的介入下很快就会露面,事情的原由也会大白于天下。不管法律责任如何判断,他所背负的道德重枷是一辈子也摆脱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