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手机三包期内出问题修了两次修不好,手机销售商按规定应当给予退换,但市民王先生却遇到了一个“杠子头”卖主。
王先生反映,他2004年7月1日在位于威海路六号丙的青岛星科电讯器材公司购买了普天6689小灵通手机一部。在随后的几个月中,该手机连续三次出现
故障。王先生认为,已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根据手机“三包”规定,应该更换新机。可他找到星科公司要求更换新机时,该公司拒不给换机。
市北区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认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经销者应该给消费者更换新机。而生产厂家,普天深圳总部、普天青岛地区总经销也督促星科公司配合消协的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给消费者更换新机。但星科公司仍坚持拒绝更换新机。最终,由普天手机青岛总经销代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新手机。(阎格宁
郭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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