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权投诉 近日,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报小阎维权热线投诉:春节前,她在离家不远的燕儿岛路29号的东方泉洗浴中心,办理了一张可使用30次的洗浴卡,售价240元。但仅仅用过三次之后,她看到东方泉洗浴中心贴出布告称,因停业装修,客户可以持其洗浴卡到位于南京路222号的另外一
家洗浴中心进行洗浴。刘女士说,她年事已高,到那么远的地方洗澡不方便,便要求退卡,但“东方泉”的工作人员称按照优惠价办理的会员卡不能退。 维权解答 市消协有关人士认为,“东方泉”未在消费者办卡前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就停业装修,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即使它与其他洗浴中心结成了合作关系,洗浴卡可以通用,但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决定把消费者推给别家,也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应当给予消费者退卡等相应的补偿。(王哲王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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