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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日讯
自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近期联合下发《青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分解》通知后,我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找准差距,迎难而上,擂响了全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鼓。
中央文明委确定,2005年9月将评选
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是对多年来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次全面考核。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跨越式发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8个方面、37个指标和117项测评内容进行了层层责任分解。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各自责任强化协作,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存在的不足,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真抓实干,已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势头,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文体设施方面,我市公共图书馆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逐渐缩小差距。近日,我市在全国率先完成首批社区图书室援建任务,共筹措资金150万元,为575个社区图书室援建图书15万册。在“共建书香家园”活动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捐书, 创建文明城市青岛全面提速
广大单位和居民群众踊跃参与。截至目前,全市社会各界已捐赠图书35万册。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快了重点工作的实施步伐。为确保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超过95%的目标任务,市劳动保障局重点抓了签订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清欠和扩面工作目标责任状工作,并严把基金入口关,做到应收尽收,理顺基金征缴程序,规范稽核工作制度。为提高失业人口再就业率,该局进一步落实我市在促进就业中制定出台的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工资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提高了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能力,并使一批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了再就业。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水平,我市近日出台并实施了《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对城市低保人员和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收入人员实行降低医疗收费和实行大病医疗救助等制度。
在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市建委、城管局、园林环卫等部门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质量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其中,市委建设工委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明确了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和保证措施。通过开展“三项整治”活动和违法建筑集中清理活动,城市环境有了显著改善。目前,我市还开展了建筑工地安全文明大检查活动。
据了解,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各部门各单位正针对工作的不足与差距,全力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环境、行业创建、维护稳定、文化建设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力争实现较大的突破。
(本报记者 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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