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烟囱该谁管”引起人们关注,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晚报讯
12日,本报报道了错埠岭三小区一饭店的排烟设施引起居民不满的消息后,不少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类似的事情,并希望这种问题能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记者从市北区政府获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居民们反映,楼下开饭店、楼上竖烟囱并非个别现象,特别是在台东、闽江路等餐饮行业发达的区域,不少居民深受烟囱之苦。由于当初没有设计专用的烟道,楼下的饭店大多都顺着居民楼的外墙立起了铁皮大烟囱,这些烟囱严重影响新小区的美观,影响居民生活,而且常常也成了不安全的因素。市民张先生说,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户外墙面属于房屋共用部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楼下的饭店通过外墙竖烟囱应征得居民同意,但现在很少有饭店征求居民意见。由此产生了纠纷,居民们只有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费时费力。
还有居民认为,如果网点当时没有设计专用的烟道,就不应当开设饭店,因此,工商、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把关,不要给不符合条件的网点开具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证件;还有市民建议,对于这一问题,工商、环保等部门应联合制订一个规定,一次性地从根本上解决,而不要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因为烟囱扰民已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
记者昨天从市北区区长公开电话办获悉,市北区政府在接到居民来信后,区长当即做了批示,要求环保等部门认真调查,尽快解决这一居民关心的问题。错埠岭三小区的居民昨天告诉记者,市北规划部门的人员已与居民取得了联系。
本报今日开通热线电话2963542,倾听居民的反映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回音。(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