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是近几年房地产开发出现问题最多的一个环节,近日,为从源头上有效避免“未批先建”、“建了难批”等土地违法问题的发生,改变土地政策滞后现状,山东省青岛市建立了土地预审制度,以加强宏观调控措施,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实施,切实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科学集约利用土地。该市具体做法:
一是完善土地审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用地必须进行预审。
二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对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预审、不供地;规划不定点;计委不批准立项。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炼油、小钢铁、小水泥、小造纸、小化肥等“五小企业”项目更是严格控制。
三是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提高开发区项目准入门槛。青岛市原有各类开发区83个,现拟保留的开发区34个。由于提高了开发区项目准入门槛,有效地实现了集约用地,全市各类开发区累计固定资产总投资1.478亿元,累计引进项目总投资2.878亿元,累计引进外资944亿元,2003年实现工业增加值593亿元。
自实行预审制度以来,青岛共对市内四区用地项目出具预审意见147份,面积429.32万平方米;审核建设用地290件,674公顷,其中出让地148宗,295公顷,划拨地142宗,379公顷;共受理、审核农用地转用、征用报件357件,各级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面积6160.37公顷。同时,还处理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6件。由于坚持集体会审,严格行政审批程序,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决策失误和因审批、发证、处罚而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问题。
记者 柳书
特约编辑:宋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