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住在青岛 > 房产频道 > 精彩专题 > 公积金贷款 > 政策法规 > 正文  
滚动新闻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支取公积金吗
青岛新闻网  2004-07-12 11:25:04 北京青年报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一般来说,只要您购买自用住房,就可以支取公积金,但累计支取金额不能大于总购房款。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话,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购房后,您还可以按季或按年支取公积金。但有一点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当您支取公积金时,至少要在您的公积金账户上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

  

特约编辑:宋广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发表评论
 
内容
 热点资讯
·海尔成为国内中央空调业"第一品牌"
·2004年青岛首届教育招生网上巡展
·激光帮你摘掉眼镜 治近视 到市立
·百年活力激情涌动 青岛崂山矿泉水
·中小学暑期课程、雅思课程热报
·岛城中小学生暑期英语7月12日开课
·英国北方联合大学青岛校区正在热招
·高中毕业生请关注 升学新亮点-华威
·最赚钱的职业,最热门的培训new
 

 相关链接:


 站 内 检 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867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