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开会讨论,确定了对13日京津之战中谭望嵩对杨智犯规的处罚。 谭望嵩被中国足协处罚停赛5场,罚款25000元。中国足协通过研究,并根据裁判报告的描述,认为谭望嵩的行为属于严重犯规,而不属于暴力行为。 另外,由于京津之战向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等大量杂物,中国足协对北京赛区做出通报批评。 关于对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09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十一轮第82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9年6月13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进行。 在比赛进行到第九十二分钟时,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6号运动员谭望嵩在罚球区内蹬踩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22号守门员杨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队6号运动员谭望嵩中超联赛五场;二、对谭望嵩罚款人民币25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