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2006年1月10日政协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青岛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5日至10日举行。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全体政协委员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十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对十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2005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同意十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关于2006年的工作意见,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
出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了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听取和讨论了夏耕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其他报告,对以上报告表示赞同。会议认为,“十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各种挑战,中共青岛市委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目标,全力推进“三件大事”、“三大特色经济”、“四大工业基地”、“六大产业集群”建设以及事关青岛长远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提前完成,结构调整实现新的突破,可持续发展经济体系和现代化城市大框架基本形成,改革开放步伐明显加快,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品牌城市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丰硕成果,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实现了青岛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会议坚信,在中共青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完成“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目标,认真履行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要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事关我市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言献策。要切实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积极做好团结各界、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外联谊和交往,广泛团结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以及海内外各方面的爱国力量,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要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号召,全市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