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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入伍可享受多项优惠 政策详细解读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7-01 21:44:16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7月2日讯 从今年起,我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此举使征兵时间与大学生毕业的时间更好地衔接,为大学生开通了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记者从青岛市征兵办获悉,今年征兵政策除了时间调整外,还有一些新的变化,为入伍大学生提供更多“福利”。

   “大学生”界定范围广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大学生”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大学生入伍要经过三部曲

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网上报名预征,初审、初检,实地应征等程序

网上报名预征:7月30日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填写、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未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在征兵期间需要补办网上预征手续,没有经过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在校生放假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实地应征: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组织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女大学生入伍的规定

有应征意向的女性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8月5日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报名应征。女性青年征集条件由每年的征兵命令及相关文件明确。

大学生入伍无专业限制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政治、身体、年龄、文化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应届毕业生的户籍档案问题

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为入伍变更就业协议不属违约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大学生入伍享受“四优先”

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四优先”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优先体检政审。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大学生入伍。

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大学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高校毕业生士兵提干的条件

高校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4)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级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士兵考军校的相关规定

军校招收对象规定: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军校专升本规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准大学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刚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相当于免费上大学。

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补偿代偿学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高校在校生和新生退伍后复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1)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4)退役大学生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基层专武干部原则上从青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

高职(专科)生退役后免试读成人本科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经相应成人高校审核后录取。每年春节前报名,3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新生于当年春季入学。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退役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按照省级成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结束后,有关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省级成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由省级成招办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

高职(专科)生退役后报考普通本科的政策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毕业生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按报考人数30%比例择优录取的优惠政策。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每年春节后报名(具体时间询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6月底前完成录取,新生于当年秋季入学。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

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到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高校报名。

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的规定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大专毕业生服役2年后直接选改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一年(相当于当兵第6年,工资2859元);本科毕业生服役2年后直接选改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二年(相当于当兵第7年,工资2884元)。(青岛新闻网记者)

相关链接:驻青各高校征兵咨询电话

中国海洋大学:66781925;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85752039;青岛科技大学:898958932;青岛理工大学:85071109;山东外贸职业学院:87692927;青岛酒店管理学院:86051522;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86667231;青岛大学:85951641;青岛农业大学:88030162;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86666107;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87806738;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84937840;山东科技大学:85057250;青岛职业技术学院:18953282611;滨海学院:18953282611;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15275228557;黄海学院:8317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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