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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特大爆炸案续 案发前嫌犯多次扬言报复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3-02-18 15:50:29 字号:TT

  原标题[对“高危”缺乏重视令悲剧最终发生]

  湛江追踪爆炸案

  17日,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通报了“2·13”特大爆炸案案情。据公安部门调查,这起造成7人死亡、18人受伤的爆炸案,现场爆炸的炸药相当于20公斤的TNT当量。如此惊人的惨剧是如何酿成的?

  55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麟,曾是湛江市某工厂职工。下岗后,陈某麟主要在广西居住生活,在湛江没有固定住所。案发两年前租住在广西防城港市一出租屋。记者采访发现,陈某麟的性格缺陷以及与前妻离婚后导致的孤独和绝望生活,最终酿成了这起惨剧。

  陈志辉对其父亲的评价是:爱记仇,经常抓住别人的不对不放手;好赌博,下班之后就是打麻将;酗酒、暴力,只要心情不好或遇到什么不顺就会酗酒,回到家里就会做出一些过激行为,而且经常实施家庭暴力;性格孤僻朋友少,“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和他做朋友的,因为和他做朋友只有顺应他的意思,只要有违背他意见的话,他就会发脾气”。

  陈志辉跟父亲的感情一直不好,陈某麟与招某玲离婚后,陈志辉选择了离开父亲跟继母和妹妹一起生活。从2008年到如今,陈志辉从未跟陈某麟有任何联系。

  最近几年,在要求与招某玲复合被拒后,几乎是“众叛亲离”的陈某麟因此而生恨,并将矛头对准了招某玲一家,多次扬言要报复。“他觉得我们都辜负了他,让他成为孤家寡人,经常说要报复我们。”陈志辉说。为躲避陈某麟,陈志辉兄妹和招某玲搬到远离湛江500多公里外的深圳居住。

  记者了解到,对于陈某麟这种存在报复心理的“高危”因素,各方面缺乏有效的疏导和重视。湛江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民政部门主要工作集中在低保,像陈某麟这种无固定居所的人,有关部门很难开展有效管理,而且当地社区社工服务等还不健全。

  广州市启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李森认为,如果能够得到社工或者有关方面的帮助和疏导,让陈某麟这类人能感受到关怀和温暖,或许他不会走向极端,有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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