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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落马十大因由:受贿排第一 拆建矿难杀人上榜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2-12-27 15:18:07 字号:TT

    本文选取十年来114名落马县委书记个案,在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县委书记落马的十大因由。

    一、受贿成为最主要原因

    从对落马县委书记的数据分析中得知,受贿成为县委书记落马的最主要的原因。超过90%的落马县委书记有受贿行为和犯有受贿罪名。从分析来看,落马县委书记受贿,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过年过节或婚丧嫁娶收受礼金,二是借调整职务之机卖官收钱,三是官商勾结非法获利。

    1.年节收受礼金

    吉林省靖宇县原县委书记李铁成有一个“六大日子”的发明,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受贿的途径,主要在逢年过节、三个子女结婚、我手术住院、老母亲去世、家中发生大小事情的时候。这倒不是我选择这些日子让他们送钱,而是人们在这样的日子来送钱物,理由比较充分,形式上也顺乎情理,话题也似乎好找。靖宇县科局级干部200多人,绝大多数借这‘六大日子’给我送过钱,每笔数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最多的每次两三万元。我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收下了。我受贿的方式比较简单,多数人都是以拜年、祝贺、慰问等理由表示表示的,把装钱的信封放下就走了。很少有人提出什么要求,我也没有什么承诺。但我在靖宇县工作30年,当县级领导也10多年了,每个干部有什么想法,我也基本是清楚的。”

    李铁成的表白在落马县委书记中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六大日子”、“三大借口”成了行贿者送钱的时机,也成了受贿者敛财的机会。

    2.调整职务卖官

    买官卖官,是中国式腐败的鲜明特点,是广大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行为,也是落马县委书记受贿的重要形式和导致县委书记落马的主要原因。

    在落马县委书记中,有过卖官行为的达到90%。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安徽皖北18名县委书记群体式落马,无一不与卖官有关。最典型的莫过于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

    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没有什么资源,但县委书记陈兆丰却眼光独具,发现了丰富的官帽资源,其卖官收入近千万元,因而被媒体称为“千万县令”。在查明的受贿293.76万元中,分别为207人334次所送,除9人37次是承包工程外,其余均为买官者所送。

    3.官商勾结敛财

    作为全县的“一把手”,县委书记也不能不抓经济、抓发展,而抓经济、抓发展就免不了与商人、老板、企业家打交道,特别是在把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作为县市发展第一要务的背景下,县委书记更是绕不过“老板”这道坎儿。但是,如何与老板打交道却是考验县委书记智慧的挑战。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原区委书记刘德秋,2005年43岁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罪名是县委书记最普遍的受贿罪,但刘受贿,不是卖官,而是“帮”。刘在法庭受审时,起诉书中20多次出现“请托”“关照”“打招呼”等词。请刘帮忙的都是老板,共有12位。所请和所帮之事,小到车牌上号,大到土地出让,刘随时随处帮忙“打招呼”。

    二、群众利益事件导致落马成为新趋向

    进入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和社会转型加速推进,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不同集团、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集中显现出来,以人民群众内部矛盾集中暴发为特征的群体利益事件不断发生,频次、参与人数、强度、影响都呈不断增长的态势,成为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的一个明显特征。

    县委书记处在矛盾的前沿和第一线,能否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理好群众利益事件,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关乎一个地方的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县委书记的椅子能否坐得稳、乌纱帽能否戴得住。

    1.房屋拆迁侵犯群众利益

    2004年6月4日上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做出的严肃处理,即,撤销周余武中共嘉禾县委书记职务。

    一个县委书记的撤职,竟上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这说明嘉禾拆迁事件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性。

    2003年7月,嘉禾县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共涉及拆迁居民1100多户,动迁人员达7000余人,拆迁机关、企事业单位20多家。

    随后,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四包”工作,即,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包协助做好妥善安置工作。文件还规定,对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和停发工资。“对纵容、默许亲属拒不拆迁、寻衅滋事、阻挠工作的,将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如此规定,如此要求,如此行为,导致干部群众强烈反弹。一些干部群众不顾禁令,纷纷到市里、到省城、到北京集体上访。与此同时,各类新闻媒体强势介入,对嘉禾违法违纪的强拆行为进行曝光,最终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根据最终的调查,嘉禾拆迁事件被定性为“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委书记周余武被免去职务。

    2.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

    2008年6月21日晚,贵州省翁安县初二女生李树芳与同学一起外出,当晚溺水死亡。第二天凌晨,李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谁也没想到,这一起普通的、偶然的事件,会酿成一起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翁安县委书记王勤,不但被认为在整个事件中处置不力,而且被认为事后认识不到位,检讨不深刻,总结不及时,态度不诚恳。12月16日,中共黔南州委通过对王勤的处分决定,认为王在“6·28事件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有失职行为,给予王勤撤销县委书记等职务的处分。”

    三、突发安全事件成为落马导火索

    作为县委书记,时刻面临不确定性的挑战。突发事件就是不确定性挑战之一。突发事件正是因为其突发性,才更加难以预料,更加难以应对。从落马县委书记来看,在突发安全事件来临之际,举措失当,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成为县委书记落马的导火索。

    1.矿难,县委书记的魔咒

    近年来,因矿难被免职的县市领导时有见诸报端,但因矿难而被判处死刑的县委书记,至今只见到广西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一人。2001年7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81名矿工瞬间被淹没,酿成了震惊全国的“7·17”重大矿难事故。事故发生后,南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刻意封锁消息,并与矿主勾结,试图以金钱与死难者家属私了,并千方百计阻挡记者采访,欺骗上级,隐瞒真相,致使事件被掩盖达半个月之久,直至新闻媒体揭开盖子、中央领导做出批示、自治区派出调查组,真相才大白于天下。

    2002年5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万瑞忠案。法院查明,南丹县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井下81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万与原县长等密谋,决定隐瞒不报,并授意企业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消息泄露。

    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万瑞忠死刑。

    2.巨响,县委书记跌下宝座

    烟花爆竹,本是喜庆之物。然而,江西省万载县的烟花爆炸,上演的却是一出特大悲剧,不仅带来了大量人员和重大财产损失,而且导致县委书记、县长双双被撤职。

    2001年12月30日上午9时45分,万载县港商独资企业——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大烟花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61人受伤。2002年1月9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江西省对万载县“12·30”特大烟花爆炸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黄文知万载县县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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