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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阳光斜射晃晕司机眼 追尾事故频发

来源:青岛晚报-- 2012-11-23 14:50:31 字号:TT

初冬阳光斜射晃晕司机眼 追尾事故频发

  秋末冬初,由于太阳高度角偏低,尤其是下午三四点钟东向西行驶的时候,斜阳容易对驾驶员眼睛形成直射,导致驾驶员眼前出现盲区,引发事故。昨天记者从位于吴兴二路的简易事故理赔中心了解到,近半个月来每天处理的因太阳刺眼导致的交通事故有十余起。(杨海涛)

  事例1:

  阳光直射追尾了才看清车

  日前记者到位于吴兴二路的简易事故理赔中心采访,遇到三名因阳光刺眼导致事故而前来理赔的驾驶员。 “幸亏前面是辆车,要是个人,就麻烦了。 ”驾驶员曲女士后怕地说,当天下午3时许,她开车沿着辽阳西路东向西行驶,快至南京路路口时,由于前方亮起红灯,车流都停了下来,但因阳光刺眼,她没看清前面交通状况,在变道时,顶在一辆出租车的车屁股上。

  “当时阳光直直地照过来,我两眼被照得啥都看不清,努力调整驾驶位置,挺直腰板往前开,没想到在路口变道时还是顶上人家了。 ”曲女士无奈地说。

  事例2:

  被太阳刺眼以致误闯红灯

  谈论起冬日斜阳的威力时,市民刘先生也深有感触。 “那天下午我开车沿着莱芜一路东向西行驶,到莱芜一路小学门前时,因为太阳几乎与红绿灯重叠,看不清前面的信号,结果误闯了红灯,等驶过停车线才发现。 ”刘先生说,这个红灯闯得太冤枉。幸亏新规现在还没有实施,要是放到明年,太阳这一照,驾驶证上的6分就没有了。

  原因:

  太阳高度角低下午直射强

  记者从简易事故理赔中心了解到,近半个月来,因太阳刺眼导致的刮蹭事故增加了不少,平均一天有十余起。在夏天,因为太阳刺眼导致追尾的事故很少,一到冬天数量大增。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究其原因,是因为冬季太阳的高度角比较小,尤其是在下午,太阳光由西向东平射,而且冬季天空相对比较晴朗,光照强,更容易导致驾驶员视线不清,并引发事故。

  交警部门证实了这一说法,记者了解到,在下午发生的追尾事故中,方向大多是东向西,原因就是阳光照射给驾驶员造成视觉“盲区”。

  体验:

  初冬时节14至16时“最危险”

  日前,记者选择了一个比较晴朗的日子做了一次体验。结果发现,近期阳光最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时间段集中在下午2时至4时,易致事故的车流方向是东向西。

  在下午2时至4时这个时间段,记者采用三种驾驶方式体验阳光对驾驶的影响:一种是不戴墨镜不拉遮阳板驾驶;第二种是戴上墨镜不拉遮阳板驾驶;第三种情况是戴上墨镜拉下遮阳板驾驶。

  结果发现,在采取第一种驾驶方式时,沿着马路东向西行驶,前方的视线能见度约两米,前方视线模糊,地面上的标志标线无法识别;采取第二种驾驶方式,能见度约有30米,但视野清晰度不够,能看清近距离内的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的颜色变化;第三种驾驶方式能见度约有20米,视线开阔度不够,如果车速较快,遇紧急情况可能无法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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