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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11万5年后还44万 狠过利滚利

来源:大众网-- 2012-10-30 14:09:36 字号:TT

信用卡透支11万5年后还44万 狠过利滚利

    信用卡少还1元,被银行收取过百元利息,罚息高达所欠金额的100倍,这并非天方夜谭。信用卡未及时还款后全额罚息不是最新的消息,但记者29日调查发现,岛城只有少数银行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大多数银行仍然坚持全额罚息。

    新闻缘起

    信用卡透支11万5年后还44万

    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居民王某5年前先后在西安民生、工商、交通、招商、中信5家银行办了5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截至2

012年8月,王某拖欠共计44万余元。然而其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5万元,其余30余万元都是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

    据悉,银行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全额计息和按未偿还部分计息。如按未偿还的部分来计算利息,同样透支1 万元,到期还9999元差1元未还的话,也就是对1块钱计息,以消费当天到账单日为止35天计算,得出利息0.0175元;按照全额计息所得利息则为120.0055元,两者相差6800倍。

    少还20元利息过百元

    少还一分钱,也要全额罚息,银行信用卡的这一“霸王条款”被热议多年之后仍然在执行。

    “今年6月份我通过ATM 机还上月的一家银行的信用卡消费款4620.38元,因20.38元无法存入,当时只还款4600元。6月底,我收到对账单,显示有100多元的借记利息,经电话询问被告知是全额罚息。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称,即使有一分钱未还,银行都要按上月应还款全额收取利息。”市民刘女士29日告诉记者,她并没有恶意不还款,只是当时不太方便,就为20元的逾期还款,她竟付出100多元的利息代价。“银行的这一做法太霸王了,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刘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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