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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捡到公交卡 失主取回要交5元感谢费

来源:齐鲁晚报 2012-10-30 09:40:35

公交司机捡到公交卡 失主取回要交5元感谢费

济宁市公交公司IC卡服务中心。

    市民刘女士孩子的公交卡丢失,被公交司机捡到后交回公交公司。当她前去领回公交卡时,却被告知必须要缴纳5元钱的费用,用于奖励司机。刘女士不解,拾金不昧是自古传承来的光荣传统,她认为公交公司强制收取“感谢费”的做法欠妥。济宁市公交公司回应,因考虑到市民的感受,目前已将该规定废除。

    10月17日,市民刘女士的孩子在乘坐6路公交车上学时将公交卡丢失。为防止卡内费用被盗用,18日一早,刘女士便赶到济宁市公交公司IC卡服务中心办理了挂失手续。21日上午,当刘女士再次前去补办公交卡时,服务人员告知,公交卡被公交司机捡到后上交,现在就可以领回,无需再办新卡。

    “当时很感谢人家,但听了后面一句话心里凉了半截。”刘女士告诉记者,服务人员说要拿回卡需要缴纳5元钱,用于奖励捡卡上交的司机。如不缴纳这5元钱,她只能再花30元补办新卡。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得交了5元钱,将原来的公交卡领回。

    “拾金不昧是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公交公司强制收费的做法太武断了。”刘女士说,前段时间她捡到了一万元现金,费尽周折找到失主,并谢绝了1000元钱的报酬。相比起来,济宁公交公司捡到公交卡后却强迫失主交钱的做法,让拾金不昧变了味。“公交司机确实值得褒奖,公交公司完全可以用内部资金奖励,为啥要强迫失主支付?再说了,即使是拿现金感谢捡到卡的司机,也要先征得失主的同意。”

    29日上午10点30分,记者在济宁市公交公司的IC卡服务中心看到,不断有市民前来办理续缴卡费、挂失等业务。在补办挂失窗口,当记者询问领取捡到的公交卡是否需要交纳5元钱时,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公司过去确实存在这一规定,但目前已经停止收费。

    公交公司>> 多年前的规定,目前已经取消

    路不拾遗、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由来已久,一直在被推崇和颂扬。我们相信,济宁市公交公司出台这一措施的初衷是好的,他们希望通过奖金的刺激,在企业内发扬传统美德。

    济宁市公交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司机们捡拾上交的财物,小到一串钥匙,大到一部手机,公交司机们都会积极上交,为此公司内部会特别支出一笔资金,用于奖励司机们拾金不昧的做法。

    “领回丢失的公交卡需要交5块钱,这是公司原来的规定,一直延续了下来。”济宁市公交公司承诺办一工作人员解释,这主要是针对乘客挂失后的公交卡,司机在驾车时发现挂失的卡后便强制收回,并上交到IC卡服务中心,再由工作人员交给失主。“让失主缴纳5元钱,主要是为了奖励司机,鼓励拾金不昧。”该工作人员说,与花费30元补办新卡相比,缴纳5元钱领回公交卡实惠了很多。考虑到市民对此有异议,目前公司领导已经研究决定,取消了这一规定。

    延伸阅读>> 虽是区区5块钱,却远离了美德

    “捡到东西物归原主,却以获得报酬为条件,太不合理了。”市民赵先生说,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沿袭下来拾金不昧的光荣传统,济宁市公交公司的这种强制索要“感谢费”的做法非常不合理。“即使是拿出钱来感谢,也应该是在失主主动要求的情况下,强迫收费有损自身形象。”市民杨先生认为,奖励公司拾金不昧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完全可以用内部资金,要求失主交钱给司机发奖金的做法不值得提倡。

    “济宁市公交公司鼓励司机拾金不昧的做法值得褒奖,但强制收取5元钱不合理。”曲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唐爱民说,从表面看,区区5元钱不算什么,但却让失主感觉到一种金钱关系。“公交公司的这一做法于情于理都不合适,有损自身形象。”唐爱民表示,近年来,社会上存在一种物化的衡量方式,一些人将民族美德、优良传统抛之脑后,眼中只有利益,这是非常不值得提倡的。(记者 姬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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