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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深陷酱油门索赔千万元 被告拒认侵权

来源:证券时报 2012-08-15 13:44:55

    一则关于“某大型企业使用致癌工业盐造上万箱酱油”的新闻报道在社会上疯传。因报道中没有直接点名涉事企业,国内知名企业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一夜之间深陷“酱油门”危机,商誉和销量急剧下滑。而实际上,被披露制造“毒”酱油的是另一家公司。

    事后,海天公司以被告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提出高达1000万元的索赔金额。8月14日上午9时,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酱油门”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据法制日报报道,今年5月22日,广东某媒体报道了一则“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的某大型调味公司购买760吨致癌工业盐水造上万箱酱油,至少有65箱"草菇老抽"流向市场”的新闻。由于报道中没有点名涉事企业,但“某大型企业”及“杨和镇”等信息让公众直接将其联系到同在此地设厂的海天公司身上。

    事发后,佛山市高明区政府出来辟谣,并通报涉事企业为威极公司。但该通报仍然无法平息公众质疑。由于海天公司的产品中有一款商标为“威极”的酱油,这与威极公司的企业字号相同,公众据此认为两家企业是关联企业,“子公司说”、“贴牌说”等一度风靡坊间。

    今年6月6日,海天公司将威极公司告上法庭。诉状中称,1994年2月,海天公司就已取得了“威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还于2005年3月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而威极公司是在原告注册“威极”商标后的1998年才登记成立,企业名称中则以“威极”为字号。

    原告诉称,被告在其厂区周边范围设置的广告牌匾、铭牌上故意重点突出了“威极”字号,并在其网站上直接将原告的基本介绍和产品图片作为其自身的介绍和经营产品对外予以宣传展示。被告通过上述种种侵权行为误导社会公众,导致公众误以为原、被告之间以及产品之间有某种特定关系。尤其是“酱油门”事件发生后,被告的员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接承认“与海天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行为,进一步误导公众,也构成侵权。被告的行为涉嫌侵害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00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对此,威极公司辩称,其商品一直使用的是己有的注册商标“威顶”及“巨浪”,没有发现任何客户或公众将其产品混淆为原告的产品的情况;企业名称中对“威极”两字的使用符合规范,不存在突出使用。对于牌匾及厂牌上突出厂名“威极”的情况,是用于指路及便于客户辨识答辩人厂名使用的。

    对于海天公司关于网站介绍的举证,威极公司当庭否认了该网站为其所有,称原告举证的网站的建设单位系北京高维信诚资讯有限公司,威极公司与之没有委托关系,也完全不知情。高维公司在其律师函中也明确该网站系其内部演示版本,与被告无关。

    在庭审中,尽管威极公司认为自己并不构成对海天公司的侵权,但还是借机向公众及海天公司进行了检讨:“因该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危害了公众的食品安全,还引发了让海天公司蒙受损失的"酱油门"事件,在此向社会公众及海天公司真诚地赔礼道歉。”

    威极公司还当庭表示,愿意更改自己企业的名称。目前,该公司负责人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已拆除厂区周边范围的所有牌匾、企业铭牌。

    整个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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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0532-828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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