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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孩因上夜班太苦盼被开除 偷走同事手机

来源:重庆晨报-- 2012-07-30 08:14:41 字号:TT

  想被开除 他偷走同事的手机

  考虑到该案属轻微刑事案件,事主又是未成年人,法院对其作出了单处罚金2000元的判决

  17岁的李杰家住长寿区石堰镇,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高中未毕业的他来到了长寿城区,在一家KTV里找了一份工作。不过,才干了一个月左右,李杰就因为工作太累想要辞职。

  然而,李杰最后非但没有成功辞职,反而因为盗窃,触犯了法律。近日,经长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刑事和解后,长寿区法

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上夜班辛苦,他想辞职

  KTV服务员是李杰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起初,他还兴奋于这么快就找到了工作。可是没过多久,他就开始抱怨总是上夜班,工作太辛苦。

  于是,李杰多次向KTV的老板提出辞职,并且想尽快拿到一个月的工资。可是,老板却希望李杰能再多干一段时间。“那时候,店里很缺服务员。”李杰说。

  1月6日晚上7时左右,李杰在上班前,又找到店老板说辞职的事。“他已经很不耐烦了,让我再等等。”李杰也憋了一肚子的气,回到宿舍换工作服准备上班。

  李杰换好衣服出宿舍时,发现宿舍桌上放着一部正在充电的触屏手机。这是同事王磊刚买没多久的新手机。

  这时,李杰想到,把手机偷走。因为按公司规定,如果员工偷客人、同事或店里的东西,都会被开除。李杰说,他只是想出口气。

  偷手机后悔,不敢承认

  当天晚上9点左右,王磊就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于是,找到宿舍保安,要求查看宿舍过道的监控,并说要报警。李杰得知消息后,谎称发烧,请假回家,没有再回宿舍。

  通过查看视频监控,王磊发现当天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只有李杰一个人进过宿舍。“他进去的时候是空手,出来就提了一个袋子。”王磊认为,李杰很有嫌疑。

  李杰第二天就把王磊的手机,以120元卖给了一个收手机的小摊贩。之后,李杰不敢再回去上班。

  四天后,他在大街上遇到了王磊。“他问我是不是拿了他的手机,我死活不承认。”李杰听王磊说视频监控拍下了证据,才承认自己的确偷了手机。随后,李杰被王磊扭送到了派出所。

  双方刑事和解,法院轻判

  经重庆市长寿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李杰盗走的手机价值人民币1117元。

  案件移送长寿检察院,该院“长检民生之家”的检察干警罗钰镕多次对李杰进行帮教,了解到李杰父母很早便离了婚,李杰判给了父亲,但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李杰实际上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通过帮教,李杰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罗钰镕说,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李杰非常后悔,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这样糊涂了。出事后,李杰的父亲也来到了检察院,他希望能从宽处理自己的孩子,并表示以后要严加管教。

  考虑到该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李杰又是未成年人,在罗钰镕的帮教下,李杰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王磊经济损失1200元,同时取得了王磊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该院对其作出了从宽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对其作出了单处罚金2000元的判决。

  (文中人物除检察官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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