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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局长单强炜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1-06-26 01:54:36

    青岛新闻网6月26日讯 6月16日下午,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党委书记、局长单强炜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环卫等民生问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的交流。短短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共有8632人次参与了本次网谈,共收到网民有效提问128个,单强炜局长在线回答网民提问108个。网谈结束后,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尽快组织了各部门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二次答复。汇总如下:

    贴号: 234

    网友: 老头也说话

    标题: 关于新建小区水表是否属于一户一表?

    问题: 李沧区延寿宫路太平洋心怡公寓的住户,该小区共6个楼座,三个高层三个多层,可物业收水费都是按每吨2.9元收取,我上个月咨询了自来水公司,答复是该小区都是按每吨2.5元收取,2.9元是物业私自收的,我问到为什么不在便民卡上和燃气费一起收取?答复是该小区不属一户一表。听到这个答复令我们很吃惊!!!一个建起不到三年的新小区居然不是一户一表?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因何在???购房合同上都是一户一表,怎么到了收费是就不是了呢。请局长大人再被忙中给予解答。谢谢【不好意思,我没赶上你的接待日,不知现在咨询是否能给予解答】

    嘉宾答复: 感谢您对市政公用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落实您所在的小区地势较高,海拔标高已超出青岛市供水管网直接供水压力服务范围,依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供水,您所在小区采用了二次加压供水方式。因您所在小区建于2008年,供水形式全部采用二次加压总表计量,目前与供水企业结算价格按每吨2.5元收取,剩余0.4元二次加压运行费,由您所在小区物业根据市物价局、市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房〔2007〕14号)规定收取。另外,关于您提出的2008年住宅应该是一户一表的问题,根据当时《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规定,二次加压总表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均有建设方自行施工和管理,不在供水企业管理范围内。2009年1月1日新《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颁布实行后,二次加压总表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才纳入供水企业管理范围内。2009年1月1日前新建二次供水住宅小区,不属于一户一表形式。对于您所在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我们将积极与小区建设单位、物业公司进行积极协商与沟通,争取早日纳入供水企业统一管理范围。

    贴号: 233

    网友: fanrong_kong

    标题: 路标

    问题: 隧道开通之际, 我一人驾车多次乘从青岛至薛家岛,青岛至黄岛的轮渡,或走胶洲湾高速感受开发区。因我是一个陌生人,有时会拿着地图,靠着道路指示牌找地方。 在这个过程我发现开发区的路标有的地方有误。 例如滨海大道上江山南路路口的指示牌上面写的是长江路。太行山路路口标示的是香江路等等。 建议复查。

    嘉宾答复: 感谢您对市政公用事业的关心支持。根据工作职责,您反映的问题不属我局职能范围。我局已将您所提的问题转至黄岛区政府。

    贴号: 2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重庆南路81号海信缤纷都市小区水压太小 一楼都小的像小溪 盼能早日解决

    问题: 重庆南路81号海信缤纷都市小区水压太小 一楼都小的像小溪 盼能早日解决

    嘉宾答复: 感谢您对市政公用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海润自来水集团于6月20日现场检测重庆南路81号缤纷都市小区的一楼外网压力、测得压力为2公斤左右,能满足低楼层的用水需求。经分析,造成水压低问题的原因可能是住户家水表堵塞或水龙头堵塞所致。请您留下具体联系方式,我们将现场帮助您排查原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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