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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炜 摄 为加强对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青岛市李沧法院全面建立推行执行监督委员会制度。2011年5月19日,李沧法院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 李沧法院聘请了24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政府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担任监督委员会委员,定期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开展监督活动。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采取现场视察、座谈交流、共同参与院长接待日活动、回访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重大涉诉涉法信访案件、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列入中院司法巡查组巡查的案件予以跟踪监督,对执行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不廉洁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李沧法院还出台了《李沧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监督委员会工作章程》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使委员会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整改和处理。(田绪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