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大头条 > 正文

明确监管核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04-18 17:25:07

    国税总局明确:“高收入群体”是监管核心

    对于如何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征管,如何控制逃避税的关键环节,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近日在答问中进一步明确,要完善征管措施,从多个环节堵住高收入者个税漏洞。

    在股权转让所得方面,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重点做好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核定工作,记录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重点监管上市公司上市前的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引入

战略投资者等行为的涉税事项,防止税款流失。

    在房屋转让方面,国税局通知指出,要搞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征管,符合查实征收条件的,坚持实行查实征收;在房屋拍卖上,加强与本地区拍卖单位的联系,掌握拍卖所得税源信息,督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股息、红利所得方面,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连续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红利或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部门将对其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所得实施重点跟踪管理。对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支出和借款的,积极开展日常税源管理、检查,对其相关所得依法征税。

-

相关阅读

上一篇:减个税刺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