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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不得检测乙肝 不因性别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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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1-27 11:40:56 青岛财经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省人社厅昨天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知要求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面向社会公布,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应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在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方法中,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符合岗位要求。对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招聘,不应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列为笔试内容。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记者 封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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