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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贩争夺黄海鱼虾蟹 青岛渔船遭遇送礼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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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1-05 15:58:17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螃蟹75元/斤,几乎赶上了中秋节时的最高价;鲳鱼80元/斤,比去年足足贵了一倍;黑头鱼20元/斤,价格涨了50%……冬天的海鲜“贵”字当头,然而多数市民并不知道,购买的每斤海鲜里面,除包含渔民人工费上涨、柴油涨价等带来的成本外,还有一部分是为渔民的“送礼费”埋单。日前记者赴沙子口等渔港调查发现,冬天因海鲜货少价高,捕鱼渔民与收鱼鱼贩间的交易竟存在“潜规则”,并且这些勾心斗角与利益争夺不是发生在陆地上,而是在海上。

    揭秘 收5吨海鲜送2000元“小费”

    1月2日,记者来到沙子口渔港,这里出海的船分为捕捞船和收购船。捕捞船出海一天后,收购船再出发,到达捕捞船停靠的地点后,收购捕捞船打捞上来的新鲜海货,归来后再在港口转卖给批发商。收购船在这里充当的角色相当于“二道贩子”。

    在沙子口渔港,记者遇到几位停靠在岸边的收购船船员。船员老韩无精打采地告诉记者,前段日子遇上大风,他被困在韩国济州岛附近海域达8天之久,元旦前一天,天气稍微好转时,他拉着收来的一万斤黑头鱼回来了。然而这一趟下来,不仅没赚到钱,还赔了两万元。

    韩先生告诉记者:“这次拉回来一万斤黑头鱼,5.5元/斤收回来的,4.5元/斤卖出去,赔了一万元,再加上柴油费、人工费、冰块等,2000元的小费,赔了将近两万元。 ”“小费? ”记者有些诧异地问。 “可不是,我们在海上收鱼是要给打捞船送礼的。不然人家凭什么给你? ”另一艘渔船的船员付先生说,这是规矩。

    调查 买鱼送礼成海上“潜规则”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姜哥庄渔港、小港渔港等港口,咨询了一些出海归来的船员,问及送礼费,他们都称这已成为这两年行业内的潜规则了。

    一位刚从黄海的东部海域归来的船员赵先生对记者说,他船上拉回来的五万斤海鲜送了三千元的礼。他说,送礼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不送的话,可能就白白出海一趟,“空船回来,你不是更赔? ”他向记者介绍,每年冬天都是这样,因为冬天北方的鱼不怎么动弹,南方海域又很远。这样下来成本高了,而海鲜量又这么少,大家必须跟捕捞船套近乎,搞好关系。

    “冬天捕捞船员更受罪,在海上摇晃十几天,每天吃的白菜、鱼基本都会吐出来。 ”赵先生称,他一个朋友就是干捕捞的,船上烧着煤炉子也照样冻得打哆嗦。 “这么苦打捞上来的海鲜,当然不能轻易卖给你了。 ”

    赵先生说,如果不送礼,就必须和来自浙江、江苏的收购船PK。 “就跟拍卖会一样,谁出的价高就给谁。“他们南方人有钱,咱跟他们比不过,我们送一些高档烟酒,跟捕捞船上的船员搞好关系,或者上岸后请他们吃饭。这样,不管别人出多少,他都会给我。 ”

    分析 野生鱼虾日益减少是主因

    “这完全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行为,也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算是一种潜规则吧。 ”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汪洪山说,现在海洋资源日益稀缺,同样的价格,卖方想给谁不想给谁,必然会掺杂着人情与利益因素在其中。

    “现在渔业方面,是卖方市场,而不是买方市场。买方送给卖方一些吃的、喝的、用的等物资,便于他们形成一种长期友好的贸易关系,这种行为完全是由市场规律决定的。 ”汪洪山说,这在南方已完全公开了,南方不少企业每年都给船长几十万的 “小费”,为的就是能得到及时的供货。

    汪洪山称,等到夏天海货较多的时候,这种情况可能会得到一定的缓解。 “但是在冬季到春季之间,尤其是在海鲜较贵的春节前后,它必定成为大家争相抢购的对象,这段时期内潜规则最流行。 ” (见习记者 张艳利 记者 李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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