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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地产商实名举报揭黑幕 “国企腐败”逼民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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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7-12 16:37:32 中国共产党新闻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一块144亩土地在国有与民营两家房地产企业之间倒来倒去,一串真真假假的合同伴随的是这家国有房企不断改制的重重玄机,最终导致民营投资商受损,200多户拆迁百姓怨声载道。这件发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南汇区)康桥村“康虹花苑”项目开发中的蹊跷事,因为民营投资商的实名举报而牵出一个令人震惊的腐败谜局

    民营地产商揭黑幕“国企腐败”逼民企“买单”

    “海东借2005年8月改制之机把6

000多万元国有资产化公为私。这是国有企业内部的腐败,国资委为何把罪名强加在我的头上?”李明官由此开始写实名举报信。

    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4年颁发的4张房地产权证显示:康虹花苑总计144.58亩土地,房地产“开发权人”为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海东)和上海大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友)。但按照两家公司此前签订的合同约定,海东仅仅是名义,项目实际归大友所有。

    2007年8月15日,海东和自然人李明官一起与大友股东签订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以8000万元的总价受让大友股权及康虹花苑土地开发权。海东收购大友20%股权,受让康虹花苑60%开发权益;李明官收购大友80%股权,受让康虹花苑40%开发权益。

    “当时,海东董事长陈树荣主动找我收购大友。我虽收购大友股权80%,仍同意由陈树荣担任大友董事长;在海东缺少资金时,我还承担了康虹花苑项目前期开发总计8000多万元的投入。”李明官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可在2008年8月,陈树荣和原南汇区国资委主任陈仑突然找我,要我按收购价转让大友股权,退出对康虹花苑的开发,还答应会额外给我2000万元的补偿。”

    陈树荣告诉记者:“让李明官退出是原南汇区国资委的要求。国资委领导认为,大友股权转给李明官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大友原是一家民营企业。自然人李明官收购民企股份如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既然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为什么还要额外给他2000万元的补偿呢?带此疑问,记者来到浦东新区国资委。原南汇区现并入浦东新区,原区国资委书记、现任副主任徐平接待记者时说,这件事应找原区国资委主任、现任副主任陈仑采访。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几次拨通陈仑手机,均遭拒绝。

    据李明官介绍,他曾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海东名义上是国有企业,可实际上早在2005年8月的改制中,其工商登记已悄悄“变性”为私人股份占70%的“私营有限公司”。直到2008年初海东改制推动国有股全部退出,原南汇区国资委对海东进行资产评估,才发现其在2005年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即私人股权如增至70%,还应追加60537752.62元的资本投入。

    “这就是说,海东借2005年8月改制之机把6000多万元国有资产化公为私。这是国有企业内部的腐败,国资委为何把罪名强加在我的头上?”李明官由此开始写实名举报信,投给上海市委主要领导及多家新闻媒体。

    项目被倒来倒去真假合同暗藏怎样玄机

    为什么要签订“真假合同”?对此,作为南汇建筑总公司总经理、海东董事长、“真假合同”的签字人,陈树荣吞吞吐吐地回答:“我不清楚。”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康虹花苑土地的开发权最早归海东所有,但这块地在真真假假的合同中被倒来倒去,与之相伴的则是海东国有资产一步步“私有化”的玄机。

    资料显示,经原南汇区有关部门批准,海东于2000年取得康虹花苑144.58亩土地房地产开发权。当时海东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由南汇建筑总公司及康桥镇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约70%,自然人占股约30%。

    2002年5月,海东与大友签订《合同书》,以52万元/亩的价格将康虹花苑土地转给了大友,转让总价7518.16万元。同年12月,双方签《补充协议》约定:为项目开发及土地手续顺利落实,房地产权证等手续以双方名义办理,但海东“仅仅是名义”。

    2004年5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为海东和大友办理了康虹花苑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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