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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人强奸后做其媳妇 被甩遭暴打母亲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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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14 12:17:39 烟台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烟台女当街叫嚷"遭暴打被强奸" 2010-06-14 10:27:15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留言】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

10日下午,记者途经烟台胜利路北街时,遇到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孩站在大街上哭泣,嘴里不停地向路人吆喝着:“我被强奸了!当妈的都不管……”不少行人站在路旁围观。

路边的王女士说,她是瑞成街的居民,常能看到这位小姑娘跟随做马路保洁工作的父母在社区周围游逛,小姑娘患有癫痫病。当天下午1点来钟,小姑娘可能是因感情方面出现了问题,与母亲在大街上发生争吵,随即抄起地面上的一个酒瓶向母亲头部投掷,母亲躲闪着跑开了,小姑娘就站在路旁破口大骂并向路人诉苦。声称自己这么小就被男人强奸了,当父母的不保护自己,不为她出头。

记者叫住满脸泪花的女孩,询问事情的来由。女孩说,她叫周清(化名),今年刚满20岁,来自东北沈阳,小时候自己就有严重的癫痫病,发作时经常口吐白沫,不醒人事。前几年周清跟随父母来烟,在时代广场租住一间小屋,平日一家靠打零工、清扫马路为生,周清因体弱有病不能从事强劳动,整日里跟随父母在马路上游逛。

周清告诉记者,2008年夏天她在时代广场帮一摊主卖影碟,摊主每日给她20元餐费作为酬金,周清对这活很满意,做得一直很开心。然而有一天,摊主向她介绍一位摆摊卖水果的曲姓男子,说这个摊主人很好,邀请她到家里小聚。周清年少懵懂信以为真,跟随着这个男子来到时代广场附近的一间出租屋内。周清一进门,该男子一个劲地把她往内室里推,要求周清脱裤子,并且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

近两年时间,周清常常被该男子带到住所,她的家人也曾抓到曲姓男子的“现行”,准备报警,但周清觉得自己身体不好,且大她10岁的男子也没有配偶,便产生了给他当老婆的想法,没有及时追究男子的责任。今年5月,曲姓男子突然向周清提出分手,原因是周清身体有疾病不适合当媳妇,现在他已在家乡娶了老婆。周清哭着说,她得知这个消息后伤心欲绝,与该男子发生争吵,并要求他赔偿自己400元的身心损失费,然而遭到拒绝。该男子竟凶相毕露大打出手,在时代广场当街抄起电缆胶皮线又捆又踹,导致周清胳膊、大腿等身体部位多处伤痕累累。

事情发生后,周清的父母曾约谈曲某,然而他不承认对周清“无礼”,并拒绝支付相应赔偿金,在争执无果的情况下,周清家人拨打了报警电话,曲某最终向民警承认自己犯错,不过说是感情处理不当。目前曲某不接电话,人已不知去向。

正当周清向记者倾诉着她的不幸遭遇时,她的母亲急匆匆赶来,表示孩子1岁时发烧患上了癫痫病,精神不太正常,所说情况不可信。周清一听,立即辩驳,责怪母亲任由自己被坏男人凌辱欺负,却束手不管。

与记者交谈时,周清思维清晰,眼神认真,满脸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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