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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判死刑痛哭流涕 双规后儿子下落不明(图)

来源:大洋网-- 2010-05-22 07:08:39 字号:TT

    文强在今日的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宣判现场 市高院供图 华龙网发

    5月21日,文强被宣判死刑后,重庆群众自发来到重庆市委门前,打出条幅:“打掉黑社会保护伞文强,党和政府英明!” 本报记者 田文生摄

    5月21日,文强被宣判死刑后,重庆群众自发来到重庆市委门前,打出条幅:“打掉黑社会保护伞文强,党和政府英明!” 本报记者 田文生摄

    视频:文强二审维持原判 重庆市民放鞭炮庆贺昨天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表情木然神情沮丧。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妻揽罪也没用 449万属共同受贿

    重庆高院经二审审理确认,1996~2009年期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

    2003~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谢才萍、岳宁、马当、王小军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裁定书读了99分钟

    重庆高院认为,原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重庆高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高院同时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终审裁定书中涉及到检方的指控和辩方意见,以及法院对相关证据和意见是否采纳和相关理由等等,内容庞杂,审判长光宣读完这份裁定书就用了99分钟。

    据了解,这份死刑裁定,还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死刑。

    在此前的二审过程中,文强对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强奸罪三项指控都提出辩解意见。他认为600万被强行定为贿款,有些钱自己并没有收,有些钱则是春节、生日、出国、乔迁之时他人所送,属“礼尚往来”,对方并没有请托事项,有些钱是周晓亚收的,为此他还列了一份清单。

    文妻周晓亚则一改一审时的沉默,突然翻供,称她所收的钱,文强大部分不知情。知情人士分析,她没想到文强会被判死刑,救夫心切,因此替文强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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