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建委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既有建筑面积16105万平方米,其中城镇既有居住建筑面积6028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677万平方米,建筑能耗总量470万吨标准煤,占本地区能耗比例29.7%。 今年城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880.89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548.64万平方米。 建立建筑节能机制 为了给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青岛市在已出台和发布的政 加强监管建筑节能 对建筑节能从立项开始到销售结束,进行全过程监管;扎实做好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从源头上把好设计关;加强施工监管,严格节能认定,对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要点、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节能标准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执法检查,除严格做好日常监管外,还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建立了每年一次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机制,共检查工程116项。下达了整改通知单8份,对6家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推广再生建筑能源 2009年,我市重点扶持太阳能光热、光电利用项目的建设,并出台政策,规定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开工建设120.2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 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建筑项目继续以每年100万平方米的速度增长,并着手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截至目前,我市已经有奥帆中心、卓越蔚蓝群岛等15个项目被评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筑面积300多万平方米,获得国家财政补贴1.23亿元,我市在同类城市中拥有最多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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