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建好了,住进去上千面临上学的孩子,但配套学校却迟迟不见踪影,小区里的孩子上学不容易,小区周边的孩子上学也跟着挨挤。近年来,在浮山后、李沧等地,都出现规划中的学校迟迟不建,影响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的情况。不过,从明年开始,这种只建楼盘不建学校的情况将不复存在。记者从山东省日前举行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座谈会上获悉,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条例,规定小区新建配套学校将由政府划地出钱, 一个小区千余孩子“借读” “小区里的学龄儿童有一千多人,但配套学校还没建成。”李沧教体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年,百通馨苑小区的孩子入学问题一直是个难点,小区一期、二期居民都已入住,社区居民超过5000户,小学学龄儿童人数也超过1000人,但是小区内却没有配套学校,学生涌入附近的金水路小学,造成了该校的入学压力。此外,区内的万福山庄、依山小居新建小区都已先后建成,配套学校都没有落实。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李沧区,有些新建小区配套建设规划有学校,开发商却迟迟不建,如福林苑小区,小区内虽然规划了学校,但把学校建设放在二期或三期中,使一期迁入的居民子女全都涌向附近的浮山路小学;还有的开发商采取“移位”方法,把学校安排在拆迁难、且短时间内不易开发的位置。 加剧周边学校入学压力 “每次只要路过福林小学旁边的那一片高楼,头一下子就大了。”王红是市南教体局教育科的科长,每年区内孩子入学,都得让她操心很长一段时间。这两年,福林小学和福州路之间矗立起的一栋栋高楼,让她备感压力,因为楼建起来了,人也住进去了,但这些楼盘都没有配套的学校,周边小学的入学压力骤增。 只建楼盘不建学校麻烦,有时小区建了配套学校也有麻烦。王红告诉记者,市南东部的天山小学和福林小学都是当初的小区配套学校,不过学校当时建设时,都没有很好地和教育部门沟通,就那样建起来了,结果呢,天山小学刚建成时,是没有教师办公室的,只有学生教室,后来学校自己慢慢改造,才终于该有的都有了。建设福林小学时,当时规划的班额也很少,按照每个班不超过40个人规划的,教室比较小,但现在学校各个班都超过40人了。 今后配套学校须与楼盘同步交付 只建楼盘不建学校,搬进楼里的孩子没地方上学,今后,这样的情况将有办法解决。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我省将开始执行新出炉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在日前山东省举行的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对条例进行解读时,重点提到条例对新建居民小区需要配套建学校的规划用地、资金拨付和建设实施做出了明确安排,使得配套建学校问题不再是一个被踢来踢去的“皮球”。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学校设置规划和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或者区域改造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学校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新建居民区按照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划拨,建设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学校建设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记者 刘雪莲) 新闻链接 青岛地方立法保证配套学校 对于新建小区配套学校的问题,市教育局基建处处长刘国枫表示,近年来,青岛浮山后、李沧等地都程度不同地出现小区配套学校不到位的问题,而青岛市也早已意识到这一问题,正着手进行地方立法。《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草案)》已于2009年11月1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在12月24日结束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草案首次被提请审议。如果顺利的话,这个管理办法明年3月份将正式通过。 草案中提到,新建住宅配套建设的初中、小学应当由政府投资并组织建设。配套建设的学校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不能同时交付使用的,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配套建设的初中、小学,建设单位应当在综合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将校舍场地和相关建设资料全部移交给学校所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并协助学校办理校舍产权登记。 刘国枫认为,明年起开建的新小区,其配套学校建设将不会再成为大问题,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小区配套学校问题,还得靠各部门努力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