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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酝酿立法 守住28平方公里老城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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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09-12-25 09:50:20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我市酝酿立法保护城市风貌区 区域内建楼将限高限密

早报讯 “今年我们第一次普查了岛城名城保护要素,查清了需要保护的3108处 ‘家底’;我们也前所未有地暂停了在风貌保护区内的大规模旧城(村)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文化名城保护是刻不容缓的,一定要抢时间、早动手,不能让这些不能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在我们眼皮底下消失。”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审议了“7号议案”的办理情况。记者了解到

,市人大常委会酝酿将老城区保护纳入到2010年的立法计划中。 啤酒街和劈柴院经验可借鉴

在今年的“两会”上,以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为主题的7号议案成为两件大会议案之一。“我市32个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经完成了 ‘名城保护要素普查’,七区五市共普查保护要素3108处,其中新增保护要素1231处。”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遂盛介绍说,这是我市首次普查历史文化资源 “家底”,这3000多处保护要素可以说是岛城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不可或缺不可再生的财富。

除了普查外,今年我市完成保护规划执法检查,自2009年3月以来,一律暂停了在青岛风貌保护区内大规模旧城(村)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拆除违法建筑3320平方米,拆除整改风貌保护区范围内户外广告116处,较好地遏制了风貌保护区内搭建违法建筑的势头。同时开展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修编,已完成要素分析,初步成果将于年底完成。

“应该说是市政府对 ‘7号议案’的办理是很有成效的。”吴遂盛表示,接下来我市还要抓紧完成规划的修编工作,尽早将保护规则程序以法规的形式给固定下来,实行政府控制性规划向本级人大备案制度。同时要重视和加强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研究,保护和利用并举,认真总结市北区借青岛啤酒厂建设啤酒特色文化街、市南区修复利用劈柴院的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大风貌保护区内历史建筑的修复利用,增强历史建筑生命力,推动历史街区的振兴和繁荣。 老城区建筑限高势在必行

“我们在考虑将有关老城区保护的法规纳入到明年的立法程序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泽表示,通过立法来保护老城区的风貌很有必要,还要研究老建筑的修复标准,考虑老建筑保护后的利用问题。

“保护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是迫在眉睫的,近几年市内四区加快推进两改项目,如果不抓紧时间调整,在老城区改造中也许有很多历史文化资源就消失了,会留下永久遗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淑玲表示,老城区建筑的密度、体量、高度、容积量等问题,是文化名城保护和旧城区改造的“焦点之争”,保护老城区要分清轻重缓急,将重点工作放在传统区域和历史建筑集中区,守住28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制定出台历史城区的建筑物高度、体量、密度控制规定,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限。采取一定措施舒缓人口密度。对于已经列入两改项目的区域,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不仅老城区内的老建筑要保护,老城区周边的建筑也要有一定的规划,“不能让老城区被水泥大森林给包围了”。 保护老城区需要全社会参与

“老城区保护不能关起门来进行,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刘学政在审议中表示,城市大面积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存在一定的冲突,一方面需要政府投入,给在老建筑居住的居民一个好的安排,另一方面也需要获得整个社会的支持。“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要能渗透到市民中间,需要全社会的认可。”宋国庆常委也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的宣传力度,要让全社会对3000多处要素有所了解,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 (记者 李晓丽) 青岛风貌保护区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风貌保护范围为:

西起团岛,沿团岛二路、贵州路、太平路、郯城路、广西路、中山路、曲阜路、安徽路、黄岛路、观象一路、观象山公园北界、江苏路、莱芜一路、莱芜二路、齐东路、兴安路、青岛山公园北界、省体育训练基地南院墙、动物园北界、太平山公园北界、烈士纪念馆、湛山寺、芝泉路、东海一路、湛山大路,以及湛流干路东至浮山沿海线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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