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刘纯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的一条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也可驶上机动车道。 划入机动车范围,是否意味着以后要办驾照、挂牌?3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关注此事,具体如何实施正在等待上级通知。据悉,本市电动自行车主要分布在郊区的3区5市,数量至少在150万辆以上。 达标车辆划归机动车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的一项“20/40标准”备受社会关注。据悉,“20/40标准”是指“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记者了解到,由于电动自行车环保、轻便和经济,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尤其在郊区3区5市较多,电动自行车数量至少在150万辆以上。 据悉,现在的电动车大多数都可达到时速20公里以上的新标准,但是多数车辆重量达不到40公斤。 是否考驾照目前未定 将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围,是否意味着以后要考驾照、挂牌等?“目前我正在关注这条信息,如果真的按照这个标准,以后电动自行车将划入机动车范畴,不过这只是个行业标准,目前没有接到上级公安部门的通知。”3日,市车管所副所长乔伟荣告诉记者,如果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就意味着要办理上牌、驾考和保险等事情。他说,目前本市和全国一样都将电动自行车划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无需上牌、考驾照等。 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解维亮告诉记者,目前自己还不知道相关信息,也没有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只要电动自行车挂牌了,就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上路行驶就要按照机动车管理。”解维亮说,届时骑车者就要按照机动车规则行车,驾驶员面临着在机动车道行驶、戴头盔、上保险等问题,需要作出调整。 商家和市民面临抉择 记者了解到,目前仅即墨市城区就有大大小小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120余处,由于卖电动自行车生意好,许多以前卖摩托车的商店都改行经营电动自行车了。即墨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如果明年真的推行新标准,她目前就不考虑买新的电动自行车了,“等看看再说”。 即墨市一家经销电动自行车商店工作人员称,如果真的推行新标准,将大量购进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因为上牌后能上保险,可抵御电动自行车的事故风险;不过另外一家电动车商家老板分析,一些商家会转向销售低于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因为这样门槛低价钱也便宜,会受居民喜欢。 自行车协会:新标准很牵强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表示,目前的各种电动自行车根本不具备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技术条件。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两轮电动车辆,在我国尚未形成产品基础,该标准没有经过道路使用验证和试验,所以出台这个标准“十分牵强”。陆金龙透露,该委员会将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标准修改申请,初步考虑对“标准”电动自行车“不设重量限制,最高时速改为3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