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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毫米之差”被拒录 公务员体检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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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奥网 2009-11-23 13:38:54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人事局体检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在给刘泓的答复中,鹰潭市人事局称,10月19日考生体检测量身高的仪器,经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校正,并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检定证书。

    “根据规定,对于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也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鹰潭市人事局局长吴南平在接受采访时称,经过调查,刘泓体检当日共测量了3次身高,3次测量数据都不一样,而且均未达到158厘米的标准,所以刘泓身高数据是以第二次复检的数据157.5厘米为准。

    “现场复检也是复检的一种形式,也在规定的7日之内,考虑到要对其他考生公平的原则,不可能满足刘泓再次复检的要求。”吴南平表示,如果刘泓对身高测量数据以及政府部门的人事决定有异议,均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律师质疑所谓“复检”不符合法律程序

    江西赣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艾为刘泓提供了法律援助。

    “我专门去鹰潭有关部门做过现场调查,发现当时测量身高的仪器最小刻度为0.5cm,怎么可能出现‘差一毫米’和157.6cm的结果?”张艾质疑道,这里面很有可能存在问题。

    “再说,同一批人、同一台仪器在几乎是同一时段重复检测,能算是‘复检’吗?”张艾说,“我们平时接触的案件发回重审,都要更换主审法官。”

    张艾告诉记者,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复检的前提是先要接到体检结论,刘泓只是听现场的医生口头说不合格,根本没接到正式的体检结论,因此,她半个小时后的第二、第三次检测,均不能看作是复检。“退一步说,即使把第二、第三次检测算作复检,也违反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的规定,这本身就说明招考程序很不严格。”

    张艾认为,只有在接到首次体检正式报告后,本人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后的再次检测,才是真正符合法律程序的“复检”,“但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刘泓也未收到首次体检的正式报告”。

    张艾说,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是“身体健康”,同时规定“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限制”。由此可见,国家在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上体现了适当放宽的精神,看重的是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

    对此,江西省警察协会常务理事、江西省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程小白也表示支持,他认为警察的理念、价值观、司法能力及专业技能应该是招录警察的首要标准,个人身高应视不同岗位做适当的调整。

    记者今天下午发稿时,张艾再次致电记者称,申诉如无进展,他们将起诉相关部门。

    本报南昌11月22日电

    2008年11月,在新疆伊犁州部分学校面向社会招录1000名乡镇教师入编考试中,11名优秀的伊犁师范生因为身高问题而被拒之门外。该事件被媒体称为伊犁“身高门”事件。2009年2月10日,“身高门”事件出现转机,11位当事人接到培训通知,经过10天的培训后,于3月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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