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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经开区官员8年受贿逾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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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06 10:55:56 检察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郑州市经开区官员8年受贿逾百万 人家有求他必有应

    人家有求,他必有应,最终王明义成为了别人的工具。

    “帮忙-感谢-送钱-受贿”,在这样一个公式下,原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书记王明义,8年间,在3个领导工作岗位上,28次收受贿赂人民币150.5万元,美元5000元,最终栽倒在“朋友”感谢声中

    今年4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作出判决,郑州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明湖办事处书记(副处级)王明义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接到判决后,王明义提出上诉,两个月后,王明义又撤回上诉,近日,郑州市中级法院裁定,允许撤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由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要案尘埃落定。

    有了实权,就开始有办事的人来巴结他

    出生于1964年的王明义,1989年从郑州大学毕业后即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先后任郑州市管城区政府办秘书、副主任等职务。1997年,年仅34岁的他被任命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局长,1999年12月改任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他在工作上雷厉风行,洁身自好,群众对他有好的评价,组织上也认可他的工作能力和政声。

    2001年12月,王明义走马上任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负责开发区内的土地征用、开发拆迁、工程发包等。这是一个有实权的岗位,也是开发商、包工头们紧盯的对象,王明义也渐渐为越来越多的诱惑所动,心中的防线一点点突破,开发商以过节看望的名义送的礼金他收下了,包工头以感谢帮忙为借口送的大笔现金他也笑纳了。从此,尝到了权钱交易甜头的王明义,只要有“叨菜”(郑州方言,意指趁机捞取好处)的机会,他总是不会放过。

    2004年9月,王明义调任开发区明湖工作委员会书记、明湖办事处主任。明湖办事处是经济开发区唯一的办事处,下辖数十个村委。这时的王明义,已经从被动的收取变为设法“敲”有求于他的人,给他好处,办事一路绿灯,不给好处,事情总不顺利。

    王明义的行径激起群众义愤。2007年10月底,有群众向郑州市纪委举报王明义的违法乱纪行为。郑州市纪委经过缜密调查,掌握了王明义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遂将此案移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

    2007年11月19日,办案干警前去传讯王明义,王明义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说:“找我有啥事?有事快点说,我今天安排的事多。”到了检察院,办案干警看他“抱着葫芦不开瓢”,便把一份份证据摆到了他的面前,刚才还神龙活现的王明义立即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把8年中间28次受贿150多万元的事实“吐”了出来。

    开始确实不收,后来收得很积极

    1999年,王明义时任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他负责协调一项绿化工程,工程进展得很顺利,施工单位也顺利地拿到了全额工程款。工头李某看到王明义在这项工程中没少出力,也没少吃苦,就以过春节看望为名,给王明义送上了一个红包。不料王明义看到红包,腾地一下火了:“你的心意我领了,红包你必须拿走,不然,你就是在害我,以后你也不要再见我。”李某看王明义态度坚决,就收起红包走了。

    此时的王明义心中确实绷着一根弦:自己年纪轻轻就走上领导岗位,决不能在钱的问题上犯错误。但人总是容易随着环境的变化促使心态变化。2001年,王明义调任开发区建设局局长,这期间,开发区的基础建设全面铺开,多项工程上马,找王明义协调工程的开发商、包工头渐渐多了起来。在与这些人的交往中,王明义看到他们开好车、喝名酒,去高档消费场所一掷千金的潇洒,他由不屑到羡慕,甚至后悔以前太傻。

    心态变化之后心理的防线就会出现缺口。2003年,开发区修建经北四路,这是一项投资近千万元的工程,由建设局负责工程的招标、监督和付款工作。工程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之后,前去报名投标的公司有5家。Y公司资质不符合报名要求,经理邵某去找王明义“协调”。因邵某曾经与王明义打过交道,见面也没有过多铺垫就直奔主题:“王局长,我公司想干这个工程,可资质不符合你们的要求,你还得多加照顾呀。事成之后,我一定重谢,按工程款的10%给你提成。”王明义狡黠一笑:“先别说感谢的话,要想干这个活,先把你公司的资质问题解决了。你公司的资质不行,你就不会挂靠一个有资质的公司?”一语惊醒梦中人,邵某立即与郑州市一家有资质的A公司达成协议,然后把这个情况报告给王明义。在工程招标之前,王明义向本局两位负责招标的下属授意:A公司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公司,在评标时你们要给参加评标的专家打个招呼,多多照顾A公司。

    在王明义的关照下,A公司如愿中标,但具体施工仍由邵某的Y公司承担。2003年6月,该工程开工一个月后,第一笔工程款150万元到Y公司的账上,邵某立即带着10万元现金来到王明义的办公室,把钱往办公桌上一放说:“工程进展顺利,多亏你的帮忙,表示感谢!”说完扭头就走了。王明义赶快叫住他,邵某却已经走远了。王明义把装着10万元现金的纸袋放在柜子里,但心里总有一丝不安:自己第一次收包工头的钱,又是这么大的数目,以后会不会出事呢?

    如果说王明义在第一次收钱时还有一番假意推辞,那么,随着工程的进展,邵某与王明义的交往次数越来越多,王明义在工程协调、付款等方面也给予了很多照顾,邵某知恩图报,又分别送给王明义50万元和14万元时,王明义已经没有了言语上的推辞,而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别人的钱王明义一样心安理得地收受。周某是X公司的合伙人,因为想干开发区的工程,经常去找王明义。2004年,开发区的几条道路施工,土方工程需要外包,周某得知消息后,立即找到王明义。在王明义的协调下,X公司如愿中标,在工程结束后,又是在王明义的关照下,X公司及时全额得到了工程款。随后,周某分3次给王明义送去15万元。王明义没有任何拒绝,照单全收。

    王明义收到这些赃款后,一部分交给老婆存在银行,一部分用于交购房款,还有一部分用于购买保险。这些黑色收入鼓起了王明义的腰包,也更激起了他的贪欲,于是,他开始想法利用自己的职权敛财,从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06年,在王明义任开发区明湖办事处书记期间,郑州W公司在开发区第一大街取得480亩土地的开发权,这块土地上既有当地村民的房屋和树木,还有明湖办事处的办公楼,要想早日开工,必须尽快完成拆迁。见过世面、深谙此道的公司老总李某拿着5万元现金找到王明义,请他从中协调抓紧拆迁。王明义收钱后,拆迁有了动作,不久村里的拆迁完成了,但明湖办事处的办公楼仍立在原处不动。李某坐立不安,而王明义则以没有找到新的办公地点为由推托。

    多拖一天,公司就多一天的损失,2006年底,心急如焚的李某约王明义到拆迁现场,把10万元钱塞到了王明义的车上。果然不到1个月,明湖办事处便迁往他处,但还留下计生指导站这个尾巴,不知王明义还有何“妙计”,只是还没有等他实施便案发了。

    他的忏悔很深刻,可惜已经来得太晚了

    在办案检察官的教育下,王明义终于开始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写出了一份长达近万字的忏悔书。

    在谈到自己的犯罪原因时,王明义说:“在接受调查的这段日子,我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省,我为啥会成为一个罪人?根本原因还是在我自己。说真的,刚开始收钱,我也心虚害怕,但后来慢慢坦然起来,甚至认为大家都这样,自己也没有办法。”

    在分析自己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泥潭时,王明义写道:开发商、包工头为什么给我送钱送物,他们都是冲着钱来的。在我没权的时候,与这些人交往无非是吃喝,当我有权能办事的时候,他们就开始与我有金钱来往了。因为我的权能给他们生财,这种朋友关系已经开始变味了。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与他们有了金钱关系,我便不能做到公事公办,每次都是自觉不自觉地为他们服务,有点工程就想着他们。他们有求,我必有应,我已经成为他们的工具,成了金钱的奴隶。最终,倒在他们的感谢声中。

    ……

    王明义的悔过书写得很深刻,反省也很痛心,但是为时已晚,他最终还是上了贪官簿,成为又一个因权钱交易导致腐败的反面典型。(吴长友 刘世炜 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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