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大头条 > 正文

山东:公办高中择校费最高1.8万

1
青岛新闻网 2009-11-01 07:24:38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公办高中择校费最高1.8万 省教育厅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 超范围项目均视为乱收费市民可举报

    早报讯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生则要住宿费,除此之外不需要再交任何费用。昨天,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目录》,除此次公布的收费项目之外,学校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中小学只能代收“三费”

    省教育厅此次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涉及大中小学阶段教育及留学教育等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其中课本费按规定标准交纳;作业本费小学生每人每年交15元-20元,中学生每人每年为30元;需要住宿的小学生每学期要交70元(含水电费)。

    高中阶段的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择校费以及电教费等代收费共4大类,省属高中的学费标准为每学期800元、普通宿舍住宿费每学期70元(含水电费)、电教费每学期16元;学生家长最为关注的公办高中择校费上限为3年18000元。

    记者看到,此次公布的目录涵盖了教育的各个领域,从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以及成人高考等各项收费明细都一一列举。在本科阶段学费最高的专业为艺术学院的音乐表演和导演类,每生每年12000元,次之的是美术、绘画类以及工程与设计类专业,收费为每年9000元至11000元。

    想了解更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市民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5元“短信费”是乱收费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根据《 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全省将对现行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的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布。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市、县(市、区)及学校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要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任何单位、部门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调、挤占、挪用学校收费收入。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严禁学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据介绍,我市有学校强制要求学生每月交纳5元钱,用于老师与家长短信交流,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收费不合理,并且很多学校只收费不服务,将落实后进一步查处。

    发现学校乱收费,学生家长可拨打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教育收费举报电话:0531-81916654,或者向市教育局热线82717271举报。

    (记者 臧旭平)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治理教育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