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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钓鱼”简直在逼良为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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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0-20 11:15:21 人民网-观点频道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网友:刘奂明

    俗话说得好,放长线钓大鱼。这个连老百姓都懂,政府职能部门岂能不知道。这不,“钓鱼”技法在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手中屡试不爽,俨然成了整治非法营运的利器,而说得直白一点,却更像捞钱的耙子。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乖乖就范、“自认倒霉”呢?且看来自媒体的报道。

    此前,张军从未想过自己和“官府”打官司。不过10月15日下午,这位上海市闵行

区“钓鱼案”的当事人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他对官司的胜诉充满希望。日前,张军已委托维权律师郝劲松,起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其撤销行政处罚并承担诉讼费用。(《中国青年报》10月16日)

    这回,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可是碰了钉子,居然有人公然叫板,多多少少面子上有点难看。

    尤为令人称奇的是,张军明知小胳膊拧不过大腿,明知“之前的钓鱼执法案件,原告无一胜诉”,他偏偏不信那个邪,勇气着实可嘉。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对钓鱼执法都切齿痛恨。比方说“钓钩”,大受其益,肯定举双手欢迎。“钓钩”这个公开的秘密,从秘密转为公开,从自由人转为“职业化”,就是最好的明证。

    平心而论,如果执法部门完全出于公心,为了整治非法营运而频出新招,似乎也未尝不可。问题是,上海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钓鱼执法,明显带有公权自肥、逼良为娼的味道,要不然,“钓钩”的行当哪能如此火爆、如此诱人、如此兴隆。

    执法部门与“钓钩”,虽然实现了彼此经济利益的双赢,却无情地践踏了政府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在捞足了银子的同时,失掉了民心。

    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交通执法大队名为执法,实则自肥,他们出此“新招”整治非法营运这份苦心,老百姓未必领情。要我说,公权钓鱼逼良为娼,不见得一无是处,纵然在强权之下,不是照样有人发起民告官诉讼么?不管张军能否胜诉,单凭公民忍无可忍奋起抗争从而促使法治意识的觉醒这一点,对钓鱼执法来说也算功不可没。

    谁能告诉大家,还有多少类似的“公开的秘密”有待媒体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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