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主持召开“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夏耕指出,我市从2007年开始,全面实施“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第一个规划期的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支持,使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在工作思路、实施举措、创新模式等方面作出了 夏耕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为群众解决关系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从青岛看,改善住房条件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问题之一。“两改”和保障性住房解决得如何,直接体现党和政府顺应民意的诚意,直接反映体恤民情的程度,直接影响改善民生的成效。要进一步加大“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着力抓竣工、抓回迁、抓供房,抓好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第一个规划期的建设目标全面完成。 夏耕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有关部门和市内四区要按照“依法建设、快速推进、特事特办,多措并举”的原则,全面落实好“三个坚持”:一要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内四区和崂山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和“两改”的改造建设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积极创新居民住房建设方式,“两改”项目可实行改造资金的区域平衡,实现综合开发建设。市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居民住房信息系统,资料要充实,数据要完善,信息要准确,为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要建立“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简化各项审批程序的办理,做好项目建设与配套设施的同步,确保项目建设和按期交付使用。二要继续坚持大企业参与。积极支持国内和我市知名的房地产大企业参与“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规划和政策等方面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品牌的作用,在更大范围进行高水平的连片综合开发,提升居民住房的建设水平。三要继续坚持依法办事。住房拆迁和回迁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认真贯彻《物权法》和省住房建设条例,结合青岛的实际,抓紧修订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完善拆迁配套政策,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居民房屋拆迁补偿依法进行规范。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区在住房拆迁、回迁环节上创造的阳光、和谐的工作模式,确保有序、稳定的拆迁和回迁。 夏耕还就结合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提前做好2010-2012年的“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机制和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管理,做好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提出了要求。 副市长胡绍军、杨宜新和市内四区、崂山区及市直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07年以来,市区110个旧城区、城中村已开工改造50个,拆迁居民4.5万户,已有10个项目、1万户居民陆续实现回迁,预计年底前将竣工15个,回迁居民1.5万户;连续3年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建设租赁住房3000套,廉租住房6460套,经济适用住房1.9万套,累计达到28460套,预计年底前市区3.5万户低收入家庭可实现实物配租配售2.37万户,占68%。如此大规模地进行“两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我市住房建设史上是空前的,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一批“两改”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即将陆续交付使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正在逐步解决。 (本报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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