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月清理1035万立方米 健全长效机制避免渣土堆放 本报讯(记者 于千 通讯员 张君)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目前,市区重点区域内的87处建筑渣土已全部如期清理完毕,实清土方量1035万余立方米。其中,清运(回填)渣土约906.0405万立方米;绿化渣土约72.15万立方米;覆盖生产用原材料和明确回填利用时限的渣土约56.828万立方米。 制定目标五个月完成任务 “在近 渣土清运期间,市城管执法局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强机动巡查、定期考核进度,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其中,联合市交通委开通了市区重点区域建筑渣土清运车辆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办理《渣土清运车辆专用通行证》883个,为渣土清运提供了便利保障。 “愚公移山”五个区清理完毕 渣土治理过程中,市南区实清渣土8.8万立方米;市北区全部采取清运(回填)方式清理渣土,实清渣土357.0915万立方米;四方区实清渣土58.079万立方米;李沧区实清渣土29.448万立方米;崂山区实清渣土581.6万立方米。 “此次渣土清理结束后,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从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入手,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及时组织清运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掘路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确需临时堆放的,由施工单位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堆放原因、堆放时间和处置计划,经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堆放;市政公用部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环节的监管,确保建筑渣土依法合理处置。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抓好运输车辆管理,避免运输建筑渣土车辆因密闭设施失效、超载、撒漏而导致路面污染甚至影响交通安全;市政公用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和建设工作,以保证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实施定点消纳。建立申报建筑垃圾处置数量和实际处置数量的完备数据监控统计系统,对于已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而未按要求到指定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告知城管执法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