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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10月1日实施 太保62个寿险将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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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08 14:29:24 腾讯财经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进入8月以来,中国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均陆续宣布有部分产品即将停售。记者从中国人寿客服中心了解到,至2009年9月底,目前中国人寿在售的占全国重大疾病保险市场份额的40%以上的两康险即 “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也将停售,并表示,停售的原因也是因为10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保险法》。在一些停售的产品中,有些是因为部分内容不符合即将施行的新《保险法》规定,有些则只是停止了某种缴费期限。

据中国人寿客服中心介绍,目前热销的20多款产品中,在10月1日前后,产品撤换将会涉及大病、养老等险种,至于何时推出与被停产品相应的产品其并不了解。另有中国人寿河北分公司相关人士曾向媒体表示,该公司10月1日后,将推出升级改造后的新康宁终身保障险种。而从中国人寿北分负责人日前对相关媒体的表述中,或许可以听出10月1日之后,部分险种或将提价的弦外之音。

该负责人介绍,老“两康”是根据上世纪90年代的寿险生命表、大病发病率、医疗水平和营销成本来计算险种的费率的,相比许多公司推出的一般只能以附加险投保的重疾险,“两康”却一直以主险的面目出现。尽管历史上曾两次修订,但相比10年前,其保障范围和价格基本没有变化。而近年来各种重大疾病发病率不断攀升,且发病年龄出现年轻化趋势。在此背景下,预计老“两康”退市后,重新投向市场的新产品价格必然会根据风险有所提高。

随后,记者从新华、泰康等多家寿险公司了解到,在新保险法推出前后,有部分保险公司的部分保险品种确实要停售,有的产品则进行升级换代。

据了解,为使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符合新《保险法》要求,保监会7月初发文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目前,保险公司正在加快对自身产品的清理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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