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城阳环保局获悉,根据《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考核认定,城阳区将获得2008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奖励资金8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城阳区从全区26个减排项目中筛选出12个项目,申请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奖励资金。据了解,此次获得奖励的项目共分为三大类,分别是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测项目、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具体为青岛金田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脱硫工程项目、青岛第四毛巾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城阳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设备购置等。 近年来,城阳区在总量减排、污染源达标排放和主要水、气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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