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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明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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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03 07:29:32 青岛日报       新闻报料

    本报讯 为编制好我市明年地方立法计划,进一步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向社会征集2010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据介绍,项目建议应当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能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项目建议所涉及的事项应当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有关国家主权、犯罪和刑罚、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诉讼和仲裁等方面事项,不宜作为我市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提出。另外,项目建议应当写明项目名称、立

法的必要性和拟建立的主要制度、措施等,有条件的可以附法规草案文本。项目建议可以是建议制定新法规,也可以是对现行法规提出修改、废止意见(现行法规可到青岛人大信息网地方性法规栏目查询)。

    可以采用以下集中方式提出项目建议:信件请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邮编:266001;传真:82897622;电子邮箱:rdfz@qingdao.gov.cn;联系电话:82897622;征集明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5日,但市民可随时通过上述方式,提出有关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本报记者 杨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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